循環經濟要有政策支持
近日頒布并將于明年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循環經濟促進法》,把資源高效利用和循環利用的要求以及“減量化、再利用、資源化”的原則,用法律的形式固定下來,成為國家、地區和企業實現可持續發展的一部重要法律。該法律專門列出一章,提出要在7個方面(包括稅收優惠)采取激勵措施以促進循環經濟的發展,應該說是非常重要的。因為諸多事實說明,法律的落實必須要有具體措施的保證,特別是要有關政策的支持。
但現實生活中還有一些相關的政策需要改進和完善。例如,食品行業是關乎國計民生的一個大行業,也是落實循環經濟的一支生力軍。如何在保障食品安全的前提下,簡化包裝或實現包裝的再利用,成為一個很值得重視的課題。拿酒類產品來說,光瓶酒的包裝最簡單,符合“減量化”原則;酒瓶也最容易被回收并在沖洗干凈后多次使用,符合“再利用”原則。可在現行的酒稅政策中,卻有對白酒無論價格高低一律按每斤征收5角錢從量稅的規定,這樣就造成低價格的光瓶酒稅率高而包裝復雜的高價格酒稅率低,這也是企業搞豪華包裝甚至過度包裝的一個原因。此種政策的制定無論主觀愿望多么良好,其結果都無益于循環經濟的落實。
當然,也有很多政策有利于循環經濟的發展。例如,從1993年稅制改革起,國家一直對廢舊物資回收單位給予增值稅的稅收優惠。近日又聞中國增值稅全面轉型方案正逐漸浮出水面的消息,令人欣慰。增值稅實現從生產型向消費型轉化,有利于激勵企業購置設備以更好地實現“減量化”、“再利用”和“資源化”,對促進循環經濟的發展無疑是一大利好。9月9日,國家質檢總局在北京召開立法聽證會,就《限制商品過度包裝條例(草案)》征求社會各界的意見,這是促進循環經濟的重要舉措。但要使這個條例更好地得以落實,還需要各部門出臺的政策方向一致并形成合力。
《循環經濟促進法》的核心在“促進”。希望有關政府部門以實現國民經濟健康、協調、可持續發展為標準,在規劃、資金、貸款、稅收、推廣、進出口等相關方面,完善現行政策,推出新的政策,為促進循環經濟的發展提供動力支持和政策保證。
作為酒類產銷行業,我們也要自覺地落實這部法律,把循環經濟的發展理念和模式貫穿于產品生產、銷售的始終,高效利用資源,保護生態環境,實現可持續發展。《華夏酒報》曾大力宣傳過五糧液集團搞循環經濟的先進經驗,說明酒業在循環經濟的問題上是大有文章可做的。當然,要搞好循環經濟也少不了必要的政策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