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法刪監管碼內容 強制推行將失法律支持
曾專門立法論證會討論
在食品企業多次呼吁并上書后,有關監管碼的內容,已經從食品安全法中刪除。昨日,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四次會議在京開幕,據了解,正在審議的食品安全法草案刪除了國家對食品、食品添加劑和食品相關產品實行監管碼制度的規定。
監管碼當前的主管單位為國家質檢總局,按照歷次質檢總局推行監管碼的表態,監管碼是“堅持從源頭抓質量”的重要措施,是運用電子手段,提高食品安全的重要措施。
就在此次常委會召開前幾天,就已有食品安全專家向本報證實,鑒于當前爭議比較大,監管碼會從中國的第一部食品安全法中拿掉。
在該次常委會一個月前,7月25日,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舉行了有關食品安全法草案的立法論證會,專門圍繞電子監管碼制度是否應納入《食品安全法》進行論證。
據參加該立法論證會的一食品行業人士昨日介紹,參加論證會有食品企業代表、行業協會的代表,以及法律方面專家,和各個相關部委的負責人。
“實際在這次會上,人大的態度已經清晰,但是需要各方坐在一起,把這個監管碼的利弊給大家再有所明示。”該人士表示。
在今年4月20日,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公布《食品安全法(草案)》,并廣泛征求各方面意見和建議。
草案規定,“國家對食品、食品添加劑和食品相關產品實行監管碼制度。”監管碼制度共在《草案》的8條條款中出現。
草案發布不到10天就收到反映意見近5000條。
部分企業持觀望態度
去年底,質檢總局下發名為“582號文”的通知表示,9類69種產品需要賦監管碼才能上市,過渡期不得超過半年,今年春又表示過渡期不得超過今年12月31日。69種產品中絕大部分為食品。今年4月公布的食品安全法草案,則使監管碼具備了強制執行力。
監管碼入法,這引發企業的大規模反對意見。
今年2月,全國數十個食品龍頭企業在北京,對《草案》提出幾十條修改建議。討論內容最為集中的一條就是電子監管碼的問題。19家企業并上書相關部門,提出該監管碼制度對保障食品安全作用不大,而且成本高昂,實際操作也不科學。
之后又有兩家企業加入上書行列。食品行業內就監管碼曾召開大小討論10余次。
現將監管碼從食品安全法中刪除,質檢總局日后推行則將不具備了法律支持。
“我想大多企業都是非常愿意的。”昨日,內蒙古伊利實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標準法規經理李琴表示,由于仍有一些政府部門在推廣該監管碼,當前伊利也尚處建設階段。“我們也在觀望,等確定的消息,看看其他同行是怎么做的。”
美國瑪氏在華的愛芬食品(北京)有限公司法律相關負責人李宇昨日也表示,這是個讓人高興的結果。
食品工業協會副秘書長馬勇表示,會將這個結果原原本本的反映給各個有意見的食品企業。
是否強制推行仍是難題
監管碼從食品安全法中刪除,但是當前國家質檢總局的相關通知仍表示,69種產品需要賦監管碼才能上市。
伊利公司李琴表示,現在奶粉產品是被列入69種產品的,之前奶粉業務自身已經建立了一套從源頭進行管理的系統,如果再賦上監管碼,屬于重復建設。對于奶粉是否還將繼續建設網絡,她表示要看同行其他的做法,需要公司領導層的商議。
李宇昨日介紹,今年4月質檢總局將19家企業代表召集一起,進行“討論”時,質檢總局高層表示,企業的困難可以理解,但是該監管碼一定會推行。
瑪氏的巧克力也是納入69種產品之中的。其負責人昨日稱,從一開始就是呼吁人大立法時考察監管碼的實際作用,另外就是向國務院等機構呼吁,重新考慮質檢總局的強制推行命令。
他表示目前還沒有得到相關答復。
“監管碼從法中刪除,就已經表明人大也認為這個制度是欠妥的。”他表示,相信這個結果將使得質檢總局的推行有所考慮。
此外,由于質檢總局運用行政權力推動監管碼,使得數碼防偽行業8家企業,在本月也提起訴訟,認為質檢總局涉嫌行政壟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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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半數備案企業未賦碼
電子監管碼的實際推動,或許并非發揮實際效果。據記者調查,以截至8月25日零時的數據為例,質檢總局的監管碼系統“中國產品電子監管網”顯示,備案企業已達69464家。但是加入企業并實際賦碼的企業所占數量不足一半。
以該網推行力度比較大的北京來說,記者查詢到,共42頁中,前12頁共240個企業中,已經實施賦碼實際投入使用的有117家,不足入網企業的一半。記者隨機抽取最后4頁中近百家企業中,則一家實際使用也沒有。
“這就說明企業只是迫于壓力,交錢入了網,但是多數沒有實際啟用。”馬勇表示。
■ 事件進程
●2007年12月26日,《食品安全法(草案)》正式提交第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一次會議首次審議。同月,質檢總局推出“582號文”,要求69種產品強制賦碼。
●2月,數十家企業代表討論監管碼,19家企業聯名上書。
●4月8日,全國產品質量電子監管網推進工作會議召開。質檢總局相關負責人表示年內69種產品必須賦碼才可銷售。
●4月20日,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公布《食品安全法(草案)》,并廣泛征求各方面意見和建議。
●7月25日,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舉行論證會。
●8月1日,防偽企業代表在反壟斷法實施首日,對質檢總局推行監管碼提起訴訟。
●8月25日,《食品安全法(草案)》第二次接受人大常委會審議。電子監管碼內容刪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