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迫賣藍帶啤酒 不讓賣漓泉啤酒 1-21
強迫賣藍帶啤酒 不讓賣漓泉啤酒 1-21 博白人李某伙同他人到廣西南寧市五一中路一燒烤攤強行要求銷售他們的
強迫賣藍帶啤酒 不讓賣漓泉啤酒 1-21
博白人李某伙同他人到廣西南寧市五一中路一燒烤攤強行要求銷售他們的藍帶啤酒,不能銷售漓泉啤酒,攤主迫于無奈只能答應。過后李某等人知道攤主因藍帶啤酒不好銷,而不愿銷售時,李某等人前往砸攤位。此外,因銷售啤酒問題,李某還參與另一起故意傷害案。1月18日,記者了解到,李某涉嫌故意傷害罪已被南寧警方執行逮捕。
靈山人陳先生在五一中路接手經營了一家燒烤攤。2011年3月時,李某和潘某(已抓獲)等人來到陳先生的燒烤攤,要求其幫推銷藍帶啤酒,并威脅如不賣就會有人來收“保護費”。過后,李某等人拿四五件藍帶啤酒放在攤位讓陳先生幫賣。過了幾天,李某和潘某等人過來叫陳先生簽銷售藍帶啤酒的合同,合同中明確規定簽字之后就只能賣藍帶啤酒,否則便罰款。由于在幾天的經營過程中,陳先生發現藍帶啤酒的銷售量很低,只賣藍帶啤酒,對生意的影響很大,陳先生和其他攤主都不愿簽合同。2011年4月25日晚上8時許,潘某帶人來威脅陳先生一定要賣藍帶啤酒時,陳先生拒絕了,潘某等人隨后拿著鐵管和砍刀砸了陳先生的攤位,損失100多元,并強行陳先生繼續銷售藍帶啤酒。因擔心被報復,陳先生沒報警。2012年2月11日,陳先生才報警。同年10月29日,李某被警方抓獲歸案。
據警方調查,李某還參與另一起因銷售啤酒而引發的故意傷害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