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總局擬規定食品抽檢不得向經營者收費 1-09
工商總局擬規定食品抽檢不得向經營者收費 1-09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1月7日在其網站發布《流通環節食品抽
工商總局擬規定食品抽檢不得向經營者收費 1-09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1月7日在其網站發布《流通環節食品抽樣檢驗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意見反饋截止時間為2013年2月6日。
公眾可登錄中國政府法制網(http://www.chinalaw.gov.cn)、工商總局網站(http://www.saic.gov.cn)提出意見,也可通過信函方式將意見寄至“北京市西城區三里河東路8號工商總局食品流通監督管理司(郵編:100820)”,或通過電子郵件方式將意見發送至sps@saic.gov.cn。
該辦法規定,為有效維護食品市場經營秩序和消費者合法權益,縣級及以上地方工商機關可依照年度抽檢計劃和要求,對流通環節食品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抽檢。組織實施抽檢應購買食品樣品,不得向食品經營者收取費用。食品經營者應當協助、配合工商機關依法開展的抽檢,不得以任何形式阻撓、無正當理由拒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