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啤酒時還要查看啤酒瓶生產年份的
買啤酒時還要查看啤酒瓶生產年份的
幾天前,市民王先生偶然間發現,剛剛購買的啤酒瓶底部的標記寫著“2007”的年份標記。雖然啤酒瓶蓋上的噴碼的生產日期是最近幾天的,但是王先生心生疑慮:“啤酒壓力大,這已經使用了5年的啤酒瓶會不會存在安全隱患?”
偶然發現:
2007年生產的啤酒瓶仍在使用
幾天前,家住元雪社區的市民王先生家庭聚會,他在家附近的小超市買了幾瓶綠色玻璃瓶裝的啤酒。喝酒的時候,家人偶然間發現啤酒瓶底上的側面有“B2007”。“2007”顯然是年份的記錄,王先生趕緊查看了啤酒的生產日期,是近期生產的。王先生猜測,“2007”是啤酒瓶的生產日期。啤酒壓力大,這已經用了5年的啤酒瓶子會不會存在安全隱患呢?
國標建議:
啤酒瓶回收使用期限為兩年
帶著市民的疑慮,記者咨詢了市技術監督研究所的工作人員。工作人員介紹,啤酒瓶底部側面的“2007”的確是啤酒瓶的生產日期。
自1996年7月1日起,我國就已經開始執行專門針對啤酒瓶的國家標準GB 4544-1996,將啤酒瓶按產品質量分為優等品、一等品和合格品,并對不同等級的啤酒瓶的耐內壓力、抗熱震性、抗沖擊等理化性能都做了詳細規定,并規定“每件產品應在瓶底以上20mm范圍內打有專有標志“B”,以表明是盛裝啤酒的專用瓶……同時應在該區域內標明生產企業的標記,生產的年、季。”
工作人員介紹,GB 4544-1996為國家強制性標準。但是,在使用期限方面,該標準規定“建議啤酒瓶回收使用期限為兩年”。雖然啤酒生產企業使用回收使用期限已經超過2年以上的啤酒瓶并不違法,但是存在的安全隱患問題不容忽視。
給您提醒:
查看啤酒生產日期 也查看啤酒瓶生產年份
和“超齡工作”啤酒瓶打過交道的還有市民劉先生。去年夏天,劉先生和幾個和朋友在一個室外涼棚下吃飯時,放在地上的6瓶未開啟的啤酒中其中一瓶突然自己爆炸碎裂了,好在沒有有傷到人。劉先生查看了啤酒瓶碎片,啤酒瓶底部的標記年份是2007年。之后,劉先生幾人又認真查看了同它一起的另外5瓶啤酒,發現余下啤酒瓶的標記大都是2007年、2008年的。劉先生等人認為是啤酒瓶使用時間太長了,才導致了啤酒瓶自己碎裂的問題。經過與飯店服務員協商后,更換了另外的6瓶啤酒瓶生產日期為2009年、2010年的比較新的啤酒。
近日,記者走訪了我市部分商業區的大型超市和居民區的小超市,大部分的啤酒瓶下底邊緣都有“B”字樣,但啤酒瓶的生產日期則是從2007年第一季度到今年的第一季度不等。其中,標有2008年、2009年標志的啤酒瓶為數不少,這些啤酒瓶的使用年限都已經超過了國家強制性標準中所建議的兩年。盡管仍是安全性較高“B”瓶,但是經過三四年的超期使用,這些“超齡”的啤酒瓶的實際質量標準已經無法達到“B”瓶的質量要求,其安全性能也大大降低了。建議市民在選購啤酒時,既要查看啤酒瓶改上啤酒的生產日期,也要認真查看啤酒瓶底部側面的啤酒瓶生產日期。
(記者 陳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