飯店空啤酒瓶應歸消費者所有---消協
飯店空啤酒瓶應歸消費者所有---消協 河北省邯鄲市涉縣的消費者王先生去飯店就餐,席間消費40瓶啤酒,結賬
飯店空啤酒瓶應歸消費者所有---消協
河北省邯鄲市涉縣的消費者王先生去飯店就餐,席間消費40瓶啤酒,結賬時要求店方用空酒瓶沖抵部分餐費或自己處置時遭拒絕,店方稱“按慣例,空酒瓶應歸飯店所有”。
據王先生介紹,當天同朋友在某飯店就餐,共消費了40瓶啤酒,結賬時,朋友提議店方給沖抵部分餐費,遭到收銀員拒絕,生氣之下,王先生提出將空酒瓶帶走,又被拒絕,理由是“按慣例,空酒瓶應歸飯店所有”。王先生算了一下,按每瓶0.2元回收,每天飯店此項收入就可以達幾百元之多,如果在生意好的季節,空瓶費更是一筆可觀的收入。王先生認為自己掏錢買的啤酒,有權處置就餐后的空酒瓶,可飯店堅持認為空酒瓶應歸飯店所有,已是行業多變不變的“潛規則”,并認為王先生“太摳門”。當著眾多朋友的面,王先生不好意思太過較真,只好作罷。
事后,王先生越想越氣,就投訴到了消費者協會。經過調查,工作人員認為,消費者享有對購買的酒類消費品占有、使用和處置的權利,空瓶作為酒類消費品的一部分,消費者擁有其處置權,飯店無權干涉,否則就是對其合法權益的侵犯,只有顧客結賬后留置不要的酒瓶,飯店才有權自行處理。如果飯店要回收空酒瓶,不準顧客帶走,就要事前說明顧客所付的價錢里并不包含空瓶子的費用,免得引起爭議,飯店以行業“潛規則”去約束消費者合法權益更是不當行為,屬飯店單方面“霸王條款”,應予以叫停。在消協介入下,飯店最終退還消費者8元錢。
事后,涉縣消協聯合工商部門聯合開展了餐飲行業“潛規則”專項檢查,杜絕“霸王條款”忽悠消費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