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屆董事會第二十五次會議決議公告---燕京啤酒
第五屆董事會第二十五次會議決議公告---燕京啤酒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屆董事會第二十五次會議通知于 2012 年 2 月 25日以書面文件形式發出,會議于 2012 年 3 月 7 日以通訊表決形式召開,符合《公司法》、《證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會議應參加董事 15 人,實際參加董事 15 人,分別為:李福成、趙曉東、戴永全、李秉驥、丁廣學、王啟林、趙春香、張海峰、楊懷民、楊毅、朱武祥、李樹藩、李中根、莫湘筠、陳英麗。會議以傳真表決方式審議通過了以下議案:
一、審議并通過了《關于向下修正公司可轉換公司債券轉股價格的議案》公司 2009 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公司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的方案, 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證監許可[2010]1344 號文核準,公司公開發行了 11,300,000 張可轉換公司債券,簡稱“燕京轉債”,每張面值 100 元,發行總額 113,000 萬元,初始轉股價格為 21.86 元/股,轉債存續期為 5 年。“燕京轉債”于 2010 年 10 月 15 日以面值發行,于 2010 年 11 月 3 日上市流通,轉股日期從 2011 年 4 月 15 日至 2015 年10 月 14 日。
根據公司《可轉換公司債券募集說明書》轉股價格向下修正條款的規定,在“燕京轉債”存續期間,當本公司股票在任意連續 30 個交易日中有不少于 20 個交易日的收盤價不高于當期轉股價格的 85%時,公司董事會有權提出轉股價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本公司股東大會表決。修正后的轉股價格應不低于本次股東大會召開日前 20 個交易日本公司股票交易均價和前一交易日均價之間的較高者,同時修正后的轉股價格不低于最近一期經審計的每股凈資產和股票面值。若在前述 20 個交易日內發生過轉股價格調整的情形,則在轉股價格調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調整前的轉股價格和收盤價計算,在轉股價格調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調整后的轉股價格和收盤價計算。公司已滿足上述轉股價格向下修正條款的規定。
為促進“燕京轉債”盡快實現轉股,優化資本結構,公司決定向下修正轉股價格。修正后的轉股價格確定為審議該事項的股東大會召開日前二十個交易日和前一個交易日股票交易均價中較高者。
同意票 15 票,反對票 0 票,棄權票 0 票。
此議案須提交公司 2012 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須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方可實施。股東大會進行表決時,持有“燕京轉債”的股東應當回避。
二、審議并通過了《關于召開公司 2012 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的議案》
董事會決定于 2012 年 3 月 23 日(星期五)上午 9:30 在燕京啤酒科技大廈會議室召開 2012 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關于召開 2012 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的通知》于2012 年 3 月 8 日 登 載 在 《 中 國 證 券 報 》、《 證 券 時 報 》 及 巨 潮 資 訊 網 同意票 15 票,反對票 0 票,棄權票 0 票。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一二年三月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