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糧液開始正式對系列酒動刀
從五糧液相關人士處獲悉,“宜賓五糧液系列酒品牌營銷有限公司”下發了一份名為《宜賓五糧液系列酒品牌營銷有限公司總經銷品牌經銷商準入、經營與清退標準》。對于該文件,該人士表示,標志著五糧液方面開始正式對系列酒動刀。
據該人士介紹,此份文件,主要涉及“五糧字頭”和“非五糧字頭”兩大類,同時對專職營銷團隊人數、簽訂年度協議并完成銷售任務、年度銷售額、新產品酒體價格和電商渠道銷售權等項目都做出明確詳細規定。
核心內容為:
1、對于總經銷品牌來說,年銷售額不得低于5000萬(五糧字頭)和1500萬元(非五糧字頭),嚴重不達標者,公司有權收回品牌經銷權或不再續簽合同。
2、不同品牌級別的總經銷品牌經銷商在產品款式數量、產品價格標準、續約年限上存在待遇差別,8年及以上最高享受15個款式的產品,超出標準則公司有權清退經營效率低下的產品。在五糧液內部體系存在著“戰略核心品牌 戰略品牌 核心品牌 重點品牌 次重點品牌 普通品牌 觀察品牌”的等級劃分。
3、在品牌及副標名稱上包含特殊字符的新開發產品的酒體價格存在最低價格限制,這些字符包括:釀、豪華、窖、珍、貴、陳、尊、藏。
4、在新開產品款式和舊產品換包裝時,要注意,前提都是完成上一年度銷售額;同時,產品樣式與外包裝同“五糧液”品牌具有明顯區隔;新品出廠價不低于舊品;使用周期最低為18個月,然后才能再換包裝。
5、總經銷品牌經營分析會將在每年7月中旬與1月中旬召開兩次,7月中旬的經營分析會為預警會,將針對存在清退風險的總經銷品牌和總經銷品牌經銷商進行警示;1月中旬的經營分析會為決策會,將對總經銷品牌和總經銷品牌經銷商的清退工作進行最終決定。
1、未簽訂年度協議;
2、未按年度協議的約定進行產品采購,時間超過6個月;
3、年度銷售額小于3000萬元(五糧)和小于1000萬元(非五糧);
4、年度銷售任務完成率小于60%;
5、近三年每年銷售額都小于5000萬元(五糧)和1500萬元(非五糧液);
6、出現被扣至負分且未及時繳清違約金的情況;
7、因經銷商的單方面過失導致合作關系破裂或經銷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特別是經銷商從事“重大欺詐”行為時)。
(一)對品牌進行清退處理,刪除品牌所屬全部產品的系統價格表,對庫存產品和包材進行清場處理;
(二)對經銷商進行清退處理,即在保留品牌的前提下更換總經銷商;
(三)將品牌屬性變更為自營或區域品牌,將原總經銷商扁平為自營或區域經銷商;
(四)將品牌屬性變更為自營或區域品牌,對原總經銷商進行清退處理。
有經銷商介紹到,雖然五糧液一直都在對開發產品進行規范,甚至今年已經淘汰掉了30多個系列品牌,但是像此次這樣這么明確的文件很少見。可見五糧液方面也在實施聚焦戰略,希望對主要核心品牌進行保護,以便更專業化,更精準的進行市場銷售。
另據五糧液方面相關人士透露,系列酒在五糧液股份公司中的占比不低,2015年大概實現了70多億的銷售額。“此次下定決定規范,一則為了聚焦核心發展,進一步保護品牌,另外,市場發展到今天,一些業績不好,不適合市場的品牌也該被淘汰了。”該人士介紹到。
酒業開發產品模式走到盡頭?
此次動刀系列酒,五糧液顯然不是第一家,從去年至今,這已經成為了名酒企業的風潮。瀘州老窖、茅臺、汾酒、沱牌等均作出了相應動作。
老窖方面,眾所周知的是2015年下半年開始,根據相關文件,砍掉了眾多的品牌,今年,據傳只留32個開發產品。
茅臺方面,2月份就傳出茅臺集團領導想動刀系列酒的想法,據了解,目前茅臺方面的要求是飛天茅臺延伸產品的品行要做出特色,與本品飛天茅臺相區隔。
汾酒方面,近日,記者獲悉,公司下發了《關于個性化品牌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據了解,汾酒將從9月1日下文之前,原則上不再新增個性化品牌,這也意味著汾酒開發產品條碼將在2016年大幅減少和規范。
沱牌方面,天洋進入后,也確定了聚焦戰略。據悉,已經對開發產品以及OEM加工廠進行了調整。
當最先走名酒開發品牌之路的五糧液也加入這一行業之后,名酒開發產品模式或許真的將走向盡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