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對能量飲料警告標志的規定
歐盟對能量飲料警告標志的規定中要求,自2014年12月起,所有咖啡因含量高于150毫克/升的咖啡與能量飲料,
歐盟對能量飲料警告標志的規定中要求,自2014年12月起,所有咖啡因含量高于150毫克/升的咖啡與能量飲料,須突出標注咖啡因孕婦警告信息。為此,江蘇昆山檢驗檢疫局提醒相關出口企業,重視咖啡因標示更新問題,必要時可咨詢大型檢測機構或檢驗檢疫部門,以確保產品順利出口。
孕期大量攝取咖啡因,會導致嬰兒低體重,增加日后出現健康問題的幾率,與心跳加速、心悸、血壓升高、癲癇等也有關聯。兒童大量攝取咖啡因還會出現注意力不集中、心跳加快以及睡眠等問題。
英國食品標準局稱,根據歐盟食品標簽規則(EU)1169/2011號法規的要求,對于添加咖啡因以起到生理效應,而且咖啡因含量高于150毫克/升的能量飲料,應從2014年12月13日起,加注“高咖啡因含量”的警示信息,字體大小與產品名稱一致,同時還應將每100毫升產品當中的咖啡因標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