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類行業流通服務規范》于今年11月1日在全國實施
日前,商務部2013年21號公告頒布了《酒類行業流通服務規范》,該《規范》于今年11月1日在全國實施。 據介
日前,商務部2013年21號公告頒布了《酒類行業流通服務規范》,該《規范》于今年11月1日在全國實施。
據介紹,該《規范》由國家商務部2012年立項,由中國商業聯合會零售供貨商專業委員會、北京五洲創意營銷策劃有限公司、中國人民大學牽頭,由宜賓五糧液股份有限公司、中國貴州茅臺酒廠(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等企業組織起草小組,先后九易其稿,召開三次大型討論會,最終統一了意見,通過專家評審,形成報批稿,報商務部審查發布。
《酒類行業流通服務規范》主要內容包括7章。這7章在邏輯上分成四個部分,第一部分規范了有關術語;第二部分主要對酒類生產者和經營者在流通環節應該履行的職責提出要求;第三部分主要針對酒類流通活動進行規范;第四部分主要針對酒類流通的監管和評價方式、依據等做出規定。
該規范規定了酒類流通的術語和定義,界定了酒類流通的范圍和流程,提出了銷售全過程的質量控制重點,對宣傳推介以及服務規范提出了要求,因此對規范酒類行業的流通服務具有積極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