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者為什么是魚肉 2012-03-19
消費者為什么是魚肉 2012-03-19
釋夫
有一則寓言,說的是在魚類的抗議下,刀俎終于召開了有魚類參加的聽證會,討論魚應當被砍幾刀。會議各方交鋒熱烈,魚類的抗爭也被慎重地記錄了下來。但聽證會結束后,世界依然如故,刀俎們該砍幾刀繼續砍幾刀,魚兒們該被剁幾下也依舊被剁幾下。面對質疑,刀俎大笑,你們難道不知道聽證會是供參考的嗎?
3月8日,中國保監會發布《關于加強機動車輛商業保險條款費率管理的通知》并于同日實施。該通知第二款第11條明確規定,保險企業在進行車險理賠時,應按照“代位求償”的原則,先向交通事故中的無責任方車主進行賠償,然后再向責任方追償。媒體報道稱,這意味著,在車險中長期存在的“無責不賠”(無責免賠)被正式叫停。
但顯然,媒體有點過分樂觀。因為有保險企業表示,他們對以“代位求償”替代“無責免賠”還沒作好技術上的準備,需要等7月1日才能全面實施這項制度。
實際上,類似無責免賠這樣的霸王條款在車險中并非獨一無二,如“自家車撞了自家人不賠”等都沒有明確的法律依據。
面對強勢的企業,消費者從來都是弱者,最終的結局早已注定。除了保險,最近幾年來消費者對石油、電信、電力、銀行等老牌壟斷部門的抗爭還少嗎?但不管人們如何口誅筆伐,人家卻始終我自巋然不動,你有鋼刀,我有盔甲,你有大炮,我有城墻,這就是他們的態度。
結局為什么已經注定?首要的原因是定價依據不清,消費者無法據理力爭。
不少壟斷行業的產品定價涉及社會大多數人利益,但有關方面卻很少認真思索過這類產品的定價機制問題。法理學專家認為,由于我國國情的特殊性,不少壟斷行業的運行(至少在最初的運行過程中)動用了國家資源、社會資源,因而,這些行業的產品涉及公益性的,應該由成本和適當的利潤組成。但在當前,一個明顯的事實是,公眾無法獲知產品的價格組成,更遑論對這類產品的定價施加影響。這一點,在石油行業上表現得相當明顯。在絕大多數人看來,油價是不斷上漲、只升不降,但中石化、中石油面對人們的質疑卻是愛理不理。
結局為什么已經注定的另一個原因是公益訴訟缺乏恰當的法律支持和社會支持。近幾年來,我國對于消費者權益的保護力度有所加強,但在公益訴訟這一塊卻始終缺乏應有的渠道和足夠的支持。據說,已有法院受理了消費者的公益訴訟案,但有專業人士稱,消費者最后勝訴的可能性非常小。還有專業人士則認為,即便勝訴又能如何?如果法院只判決侵害方停止對“直接利益相關人”的侵權,賠償幾元錢,那么,這個案件就只有個案意義。因為根據我國有關法規,訴訟案的原告只能對自己的權益提出主張。這意味著幾乎所有公益案件都無法惠及旁人。與此同時,由于種種眾所周知的原因,法院在判決案件時,也不會對侵權行為進行基礎性審查,判令導致侵權成立的定價原則、文件等違法無效。
所以,只要壟斷產品的定價問題和公益訴訟問題不能得到妥善解決,要改變強與弱之間的關系就無可能,“魚肉”就永遠是“魚肉”,“刀俎”也永遠是“刀俎”。
作為消費者,我們能夠做的除了繼續抗爭外,只有等待法制的進一步完善,但這個過程可能非常漫長、非常艱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