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一步規范漁業成品---江蘇
進一步規范漁業成品---江蘇 為做好漁業成品油價格補助專項資金管理工作,根據財政部、農業部有關規定,日
進一步規范漁業成品---江蘇
為做好漁業成品油價格補助專項資金管理工作,根據財政部、農業部有關規定,日前,江蘇省財政廳、江蘇省海洋與漁業局聯合發出《關于貫徹實施財政部農業部漁業成品油價格補助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對相關工作提出進一步規范要求。
《通知》中明確漁業成品油價格補助對象為漁業生產者,包括依法從事國內海洋捕撈、遠洋漁業、內陸捕撈及水產養殖并使用機動漁船的漁民和漁業企業。輔助漁船不得作為補助對象。該省國內機動漁船的漁業成品油價格補助工作統一使用“江蘇省漁船管理信息系統”軟件進行,漁船油價補助的資料錄入、數據審核、用油量測算、補助資金計算、數據匯總及各類申請、申報、發放、上報表格生成打印等相關工作均通過該信息系統進行操作。
通知要求,各市、縣財政要會同漁業、審計、監察等部門,加強對本地區漁業油價補助資金的申請、申報、公示、發放情況的監督檢查。省財政將會同省海洋與漁業、審計等部門,對市、縣漁業部門和補助資金受益對象申報的漁船、養殖證、生產作業等情況的真實性、可靠性、完整性以及財政部門資金撥付進度、工作經費安排等情況,進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監督檢查。對違反《漁業法》等法律法規規定從事漁業生產的,視情節不得補助或扣減補助。漁船凡有電炸毒魚作業、暴力抗法、違反休漁禁漁規定作業、套牌或使用假船名作業以及未獲許可違規進入他國管轄水域作業等嚴重違規行為的,扣除全年油價補助;其他違規行為扣減50%油價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