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冬春蔬菜儲備工作的通知
關于做好冬春蔬菜儲備工作的通知
各省轄市商務局: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和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農業部、商務部文件精神,今年4月,省發展改革委、財政廳、農業廳、商務廳印發了《關于建立北方大城市冬春蔬菜儲備制度的通知》(發改經貿[2011]252號),近日,商務部發出了《關于做好北方大城市冬春蔬菜儲備工作的通知》(商運函[2011]807號)和《關于協助解決內蒙古馬鈴薯滯銷問題的緊急通知》(商辦運函[2011]1058號),對相關工作作了具體部署。當前,即將進入2011-2012冬春蔬菜儲備季,為落實有關文件精神,繼續做好我省冬春蔬菜儲備工作,保障蔬菜市場供應的穩定,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
蔬菜是居民日常生活必需品,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政府高度重視蔬菜市場供應和價格穩定工作。冬春季節影響蔬菜供應和運輸的自然災害多發,容易引起供應短缺、價格上漲。建立城市蔬菜儲備制度,對于保障城市冬春蔬菜供應、平抑菜價過大波動、穩定城市居民菜價預期以及保障菜農增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各市局要從促進蔬菜市場長期平穩運行、保障民生、維護社會穩定的高度,充分認識冬春蔬菜儲備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在當地政府統一領導下,將蔬菜儲備工作作為“菜籃子”市長負責制的重要內容,加強溝通和協調,積極主動爭取政府和財政等部門的支持,采取有力措施,共同解決好冬春蔬菜儲備工作中的問題,抓緊建立冬春蔬菜儲備制度,為蔬菜保價穩供提供保障。
二、建立完善冬春蔬菜儲備制度
鄭州市、洛陽市作為我省實施冬春蔬菜儲備制度的重點城市,其他省轄市也應建立冬春蔬菜儲備制度。2010-2011年冬春季,部分市已初步建立了冬春蔬菜儲備制度,但儲備規模、品種等還不能適應和滿足市場需求。一些市尚未按要求建立蔬菜儲備。各市局要深入調研,掌握蔬菜市場供求情況,結合實際制訂冬春菜儲備工作方案,并抓好落實。在儲備品種上,以耐貯存、易周轉的大白菜、蘿卜、胡蘿卜、土豆、洋蔥、圓白菜、冬瓜、南瓜等為主,各市可根據消費習慣和儲藏能力適當調整。在當前內蒙古土豆賣難情況下,應優先購儲土豆。在儲備期上,一般為當年11月15日到次年3月15日。在儲備量上,要按照滿足城區常住人口每人每天0.5公斤,確保5-7天消費量。在儲備地點上,以調運便利的城市中心區為主,近郊產地為輔。在儲備設施上,要結合現有設施和財力,選擇便捷高效和低成本的儲藏設施。
三、努力提高蔬菜儲備管理水平
各市局要密切關注蔬菜市場動態,適時啟動蔬菜收儲工作。要按照市場化原則,認真考察承儲企業和承儲設施,選擇社會責任感強,具有較強蔬菜經營實力和存儲能力的蔬菜運銷企業、購銷大戶、大型蔬菜批發市場承擔儲備任務。要加強信息服務、政策支持和業務組織,指導承儲企業做好收儲、加工、儲運、銷售和應急投放等工作,發揮其在蔬菜保供穩價工作中的作用。儲備制度建立后,要制定配套管理辦法,落實好配套的儲備政策,確保儲備菜質量安全,數量充足,保證緊急情況下調得動、用得上。
請各市局于2011年11月5日前將冬春菜儲備工作落實情況報商務廳。
聯系人:市場運行處 李冠卿
電 話:6357626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