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榆中農民貸款建蔬菜大棚
2011年9月28日中新網蘭州電(記者 丁思)“不僅3萬元的銀行貸款償還不了,老鄉們3年對蔬菜大棚付出的心血和希望,那是金錢無法彌補的。”甘肅榆中縣城關鎮李家莊村50歲農戶宋祖榮指著光禿禿的蔬菜大棚,抽著悶煙。由于政府配套設施不及時,這里的農民貸款修建的蔬菜大棚“入不敷出”,還不了貸款成為被告。
27日,甘肅榆中縣人民法院執行局工作人員馬小林告訴記者,該案件現已進入“執行階段”。“十一”假期結束后,“被告”仍未籌集貸款,或者仍未向相關政府部門或檢察院提出申訴,該執行局將按照法律程序,強制執行。
貸款三萬元高高興興建蔬菜大棚
2008年,榆中縣城關鎮政府為了增加當地農民收入,考察山東壽光縣和甘肅永登縣溫室大棚養殖技術后,經過李家莊村的積極爭取,決定將該村作為當地開展現代設施農業園區的示范點,寄希望技術成熟后在全鎮其他村落推廣。
同年,當地政府與40余農戶達成協議,由政府牽頭與當地銀行合作,以三至五戶農戶聯保的方式,取得個人發展現代設施農業園區建設資金,并以“反租倒包”的形式整合土地,把大棚租給愿意經營的農戶。當地政府將貸款的165萬元,統一搭建了55個溫室大棚,“這筆以個人名義貸款的3萬元,我們一分錢都沒有拿到手。”宋祖榮說。
同時,政府還承諾給農戶配備配套設施,包括水、電、路、路燈、綠化帶等硬件設施,打造成具有現代化的觀光式農業示范園區。
“這里土層厚,光照充足,離市場也近,種植反季節蔬菜有很大的盈利空間。而且,剛搭建的大棚,保溫效果好,土質沒有病害,當時很有信心。”宋祖榮說,2008年第一年大棚種植,他精心挑選了西紅柿、黃瓜、茄子等蔬菜,毛收入8000多元,2009年收入5000余元,2010年僅有1000多元。
缺水斷電終使棚區變荒土
水源和光熱是大棚反季節種植的必備條件,缺少這兩樣猶如“巧婦難為無米之炊”。26日,記者來到位于地椒溝的大棚種植區,近2畝的大棚內有的荒草叢生,還有部分未收成的玉米,其葉子枯黃,有的大棚棚膜已被刮爛,搭建大棚頂梁的鋼筋裸露在外。
記者看到,大棚外修建的蓄水池和溝槽差不多已被雜草堵塞,因沒有水源,修建的溝槽無法引水灌溉,大棚內沒有光電設備,路燈也不見蹤影。
在這個項目上,當地政府也投入許多,陸續完善大棚養殖配套設施。當地分管農業的副鎮長郭海民說,2008年始,政府硬化園區道路14萬元,給農戶發放水窖補助款每戶1000元。2009年,為解決大棚灌溉困境,政府修建蓄水池90余萬元。2011年8月,投入15余萬元在大棚種植區搭建高壓線,解決種植戶用電需求。
然而,當地村民認為,這些配套來得有些晚了。
記者來到城關鎮上蒲蓄水池,這里離地椒溝棚區約有6公里。村民告訴記者,缺乏管道運輸,至今棚區農戶只用過一次蓄水池的水。
對此,郭海民說,按照原先的設計方案,蓄水池是根據落水落差來選址的,中途鋪設管道引水因多種原因存在一定困難。
郭海民說,當地政府也想及時給農戶配備設施,但整合資金非常難,每一個項目資金的上報和審批都需要一個緩沖過程,現在各項目正陸續實施開展。郭海民告訴記者,當地政府將調整棚區產業結構,計劃種植節水型經濟作物,采用滴灌、噴灌的方式灌溉,并有意將大棚投標招商,種植櫻桃、木瓜、蘑菇等經濟作物。
賠錢買賣讓41戶農民放棄大棚
“實在賠不起了,貼了好多錢,收成也越來越不好。”村民宋祖榮今年上半年停止大棚種植。他給記者算了一筆賬,每年換棚膜需要2000至3000元;肥料需要4000多元;隔半個月要給棚區灌水,而每一次灌水需要雇車從5公里的鎮上拉來商品水,一桶水大約2方,澆灌一次需要30方水,每一桶水要40元,澆灌一次就需600元。
宋祖榮的聯保人龔成紅說,因沒有足夠的錢購買棚膜和更換草墊子,大棚內保暖不均衡,導致棚內蔬菜不能越冬,更不能及時作為反季節蔬菜銷售到市場上。“本來12月份就該上市的蔬菜,我們3月份才上市,錯過好時機,賣不到好價錢。”龔成紅說,由配套設施引發的“多米骨牌效應”一應而發,農民賺得越少,投入越少,來年收成自然也不好。
目前,這里55戶大棚已經有41戶完全“放棄”。剩下的農民或多或少種了點普通蔬菜,“荒了可惜了”。
農戶被銀行起訴 案件進入“執行階段”
8月31日,宋祖榮的另一位聯保人張國良再次收到了榆中縣人民法院的傳票,并通知他案件已經進入“執行階段”,傳票上列出的案由是“借款合同糾紛”。張國良告訴記者,經雙方協商之后,法院給予他們的最后期限是10月5日,若未按時還款,便在榆中法院執行局按照法律程序辦案。
據悉,今年春節,貸款的10余戶種植戶被其合作銀行起訴,并舉行開庭公開審理案件。“我們啥都不懂,開庭的時候只有2個農民去了,我有事也沒去。”張國良至今也不太清楚案件的辦理過程。
張國良說,和銀行簽協議的流程自己不太懂,大伙都十分相信政府,聽說是能增收的事兒,高興地簽了貸款合同。“現在沒有收入,錢也還不了,以后找銀行貸款也沒有信譽了。”張國良說,實在拿不出3萬元償還。
26日下午,城關鎮副鎮長郭海民接受記者采訪說,2008年協議規定是,政府幫助農戶償還一年利息,“反租倒包”的農戶需要在三年之內歸還本金和兩年利息。按照合同,3萬元貸款每年利息約3000元,每個大棚的地租每年按照600斤小麥價格交收,折合人民幣1000元至2000元。
面對法院的傳票,郭海民說,目前已有農戶“賭氣”交棚了,而多數農戶當時簽訂的承包合同上都簽訂了10多年期限。他表示,對農戶的要求,政府做出讓步給農戶貼息2年,若農戶現今需要移交大棚,要償還3萬元貸款、1年貸款利息和地租租金。
“現今的結果,都是政府規劃不科學造成的,配套設施遲遲不到位,農民根本無法經營,更談不上創收,給經營戶造成了巨大的損失。”龔成紅說,村民們一致要求將大棚上交城關鎮,銀行貸款也由城關鎮償還;他們現今也無力償還銀行利息,并要求鎮政府給予補償。 本文相關推薦蔬菜大棚圖片 大棚蔬菜補償標準 甘肅榆中 蔬菜大棚拆遷的規定 哪些是反季節蔬菜 榆中蔬菜 榆中蔬菜集散地 怎么建蔬菜大棚 怎樣建造蔬菜大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