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府家蒙冤得雪
2007-07-18 11:00
企業新聞
廣東工商局發文更正 記者近日獲悉,廣東省工商行政管理局7月13日發文確認4月6日在東莞市南城金盛元副食店
廣東工商局發文更正
記者近日獲悉,廣東省工商行政管理局7月13日發文確認4月6日在東莞市南城金盛元副食店抽檢的標稱為“山東孔府家酒股份有限公司”生產的“孔府家牌”孔府家酒為假冒商品,至此,蒙冤多日的孔府家得以清白。
據廣東省工商行政管理局2007年7月13日所發消函字[2007]37號《關于抽查的“孔府家酒”被確認為假冒商品的通知》稱,“省局于2007年5月10日發出《關于做好白酒、葡萄酒商品抽查后續處理工作的通知》(消函字[2006]21號),通報了省局2007年第一季度抽查的白酒、葡萄酒商品的初檢結果。其中,在東莞市南城金盛元副食店抽查的標稱為‘山東孔府家酒股份有限公司’生產的‘孔府家酒’(規格:500ml/瓶,生產日期:2006.9.16),檢驗判定為‘不合格’產品。經標稱的生產企業‘山東孔府家酒股份有限公司’到檢驗機構確認樣品后,認定為非該公司生產的產品,屬假冒偽劣商品。”通知中還責令東莞市工商局對假冒偽劣商品的銷售企業進行查處。
山東孔府家酒股份有限公司有關負責人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說,孔府家公司是中國較早生產濃香型優質白酒的企業,所生產的孔府家酒在第五屆全國評酒會上榮獲國家優質酒稱號,孔府家也是山東省白酒行業首家通過ISO9001:2000質量管理體系和ISO14001環境管理體系雙認證的企業,各生產過程都處于良好的受控狀態,保證了產品質量的穩定提升。該負責人稱,這次廣東假冒產品事件能夠引起社會各界的強烈關注,充分證明了孔府家酒在消費者心目中所處的重要地位,孔府家將一如既往地肩負起對消費者高度負責的態度,維護好孔府家酒的市場秩序,讓消費者喝到真正的孔府家酒。
來源:《華夏酒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