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著名品牌喔喔在香港遭搶注
近日,上海著名商標喔喔糖果在香港被一家外資公司——尼爾森(亞太)有限公司以香港喔喔糖果第三十類商標注冊成功。尼爾森(亞太)有限公司稱,要于2008年在香港推出喔喔系列產品(糖果、休閑食品等),現在正在洽談合作和商標轉讓事宜。
上海“喔喔”斗香港“喔喔”
據上海喔喔集團一位負責人介紹,此起事件純屬惡意搶注。尼爾森(亞太)有限公司搶注的目的無非就是想讓他們買回“喔喔”的品牌,好從中牟取利潤。這位負責人說,他們接到尼爾森(亞太)有限公司搶注喔喔品牌的消息,先是震驚,后就是氣憤。馬上通過法律途徑連續向尼爾森(亞太)有限公司發去了律師函。以期尋求法律解決。但據該負責人說,因尼爾森(亞太)有限公司遷址,部分函件被退回。考慮到除了《香港基本法》之外,香港與內地還有一套不同的行政司法體系,中國商標法起不了太大作用,要想“贖”回喔喔品牌,僅訴訟開庭費用就要幾十萬元,而且,喔喔集團在香港也沒有什么市場,不影響在內地銷售,因此,綜合各方面反復考慮權衡,最終,上海喔喔集團還是選擇放棄了對尼爾森(亞太)有限公司的法律追究,息事寧人了。
與喔喔集團不同的是,尼爾森(亞太)有限公司負責人對上海喔喔集團的指責,回應倒是底氣很足的,這位負責人平靜地說,尼爾森(亞太)有限公司在香港注冊的喔喔商標,完全是自己公司創意的品牌,與上海喔喔品牌沒有任何關系,談不上什么侵權。這位負責人說,在今年二月份接到上海喔喔集團的律師函件后,他們仔細研究了中國內地商標法,在確認沒有逾越法律界限后,他們繼續申請注冊,終于在五月初從香港知識產權署得到了注冊證明書。這位負責人口氣堅決地說:“這一切都是合法的,符合香港的法律。”
對這次的商標糾紛,業內有關人士解釋,搶注商標的目的無外乎兩種:第一,阻礙被搶注商標企業的產品進入某個市場。根據商標保護地域性的規定,商標一旦搶注成功,被搶注商標的企業就不得在該國或該區域內使用此商標,若違反則構成侵權。因此,不論被搶注商標的企業放棄原商標另創品牌,或是高價回購,抑或是通過法律途徑撤銷被搶注的商標,都將增加企業的經營成本,延緩其產品占據市場的時間,降低市場份額。而搶注商標的企業則有效地排斥和削弱了競爭對手。第二,單純牟利。通過商標搶注,一些個人和公司或索要巨額商標轉讓費,或進行商標倒賣,或以“侵權”之名起訴以訛取賠償。可見,進行商標搶注,將他人的商標據為己有,其本質就是爭奪市場,從中牟利。
而此次上海和香港兩個“喔喔”的爭斗,其根源就是品牌價值的誘惑。
兩個“喔喔”都不認輸
具有關品牌機構對喔喔的品牌價值進行初步評估,結果為:此品牌價格為10-15億人民幣。而要買斷尼爾森(亞太)有限公司在香港推出的這個品牌,他們開價300萬元人民幣起談,如果租用,每年50萬元人民幣。而對這種“搶注”,上海方面斥之為“訛詐”。按照尼爾森(亞太)有限公司負責人所說,上海喔喔集團發來的律師函件措辭嚴厲,口氣強硬,說“要不惜一切代價”把“喔喔”贖回來。這說明,上海喔喔集團對這塊有18年成長歷程的牌子還是珍愛的,但結果卻選擇放棄“喔喔”的做法,出乎許多人意料。按照上海方面的說法不外乎就是:跟這種荒唐公司談交易就是被敲詐勒索,有錢也不能這么花;對于這種惡意搶注,倒賣商標的公司,如果在法律上無法追究其責任,那就不用予以理睬了。
上海喔喔集團從市場銷售角度認為,反正尼爾森(亞太)有限公司那個假“喔喔”也不敢跑到上海來賣,自己守著內地龐大市場,絲毫不受影響;而尼爾森(亞太)有限公司也認為,上海“喔喔”也不敢跑到香港來生金蛋。等2008年,借奧運東風,在香港推出“喔喔系列產品,一定會有很好的市場前景。
在這起知識產權紛爭中,兩只大公雞都昂起脖子以爭斗的姿態來維護自己的形象。對這起知識產權紛爭引發的“惡意搶注商標”的說法,尼爾森(亞太)有限公司負責人說:“兩個喔喔的商標形象確實很相似,可能由此引起一些議論,但我們的商標確是自己創意策劃的成果,對上海方面的指責,我們只能感到遺憾。”而這兩個商標圖形的相似,按照尼爾森(亞太)有限公司負責人說,達到了98%。
兩只“喔喔”真的能就此和平相處,不起事端了嗎?
尼爾森(亞太)有限公司負責人說,雖然目前雙方都不再就此事爭論,但不代表今后商業競爭中沒有爭端,雙方的商標糾紛從開始就埋下了商業競爭的伏筆。
而商標糾紛事件的結果真如上海喔喔集團所希望的那樣,“沒有影響”嗎?
據業內人士介紹,喔喔商標第三十類商標被搶注對上海喔喔集團影響很大,以后上海的喔喔品牌三十類產品就不能進入香港市場,這對于企業是很大的損失。此次事件也是現在中國企業品牌經營弊端的凸顯。
商標搶注成企業惡夢
中國國家行政管理局商標局官員指出,目前中國許多企業都想走出去,但同時忽視知識產權先行的重要性,所以,就像海信、海爾這樣的企業都遇到過品牌被搶注的尷尬。而中國企業確實也欠缺一種保護自己的商業意識。為此,中國國家行政管理局商標局等有關部門曾以保護知識產權的《馬德里協議》為示范標準,對一些國內企業進行培訓,目的就是加強商業保護意識的能力。但加入該協議的費用也確實不便宜,因此,許多企業還是望而卻步。這其中有經濟實力的制約,有現代商業保護意識的因素,也有社會環境的影響。
炒得沸沸揚揚的達能和娃哈哈事件就是資本渠道不暢通,才使得娃哈哈與達能聯姻,而如果融資條件暢通,譬如采取用品牌做抵押等方式,娃哈哈一旦資金充足,當然就不需要去合資了,那也許就不會有這起糾紛了。
對于國內企業來講,如何保護具有商業價值的品牌,中國國家行政管理局商標局官員強調,這不僅需要有關方面進行督促和管理,更需要企業自身要切實加強自主防范和保護的商業競爭意識,要把眼光放長遠,忽視了品牌保護和建設,商業上的短期行為只會影響企業的成長和發展。
近些年,隨著全球經濟的融合,香港自由貿易的區位優勢不斷提升,而同時,香港也成為一些不法投機商人冒險的樂園。包括“清華同方”、“統一石油”、“格蘭仕”、“美晨”等國內100多家知名企業商標及近200件知名商標在香港遭遇搶注,使企業蒙受了巨大損失。
中國品牌莫再重蹈“喔喔”覆轍
長期以來,許多人都認為知識產權保護是歐美國家的專利。事實上,經過二十多年的發展,中國企業已經擁有了大批專利技術和自主知識產權。近期,中國的產品商標尤其是一些知名產品商標頻頻在國外遭遇搶注,不少中國企業已經成為知識產權侵權行為的受害者。正在“走出去”的中國企業應牢記“商標注冊先行”這一國際市場競爭法則,運用法律手段保護企業的切身利益。
中國商標被國外搶注的現象在十年以前并不多見,因為那時中國還沒有多少國際品牌。如今,中國的商標卻頻頻被外國公司搶注、侵權。在國際市場的舞臺,中國企業近年來不斷成為知識產權侵權行為的受害者。
這種現象從另一角度說明被搶注的中國商標在國際市場競爭力越來越強。但是倘若不高度重視這一現象,不僅將導致中國產品出口受阻,而且將直接妨礙中國企業開展對外投資,從而嚴重影響“走出去”戰略的順利實施。
而此次上海“喔喔”和香港“喔喔”的商標注冊糾紛則是近來又一起值得關注的知識產權歸屬事件。對于上海喔喔集團來說,香港作為一個轉口港,雖有基本法和自己的司法體系,但如果在香港能夠以充足的材料證明自己商標的合法地位及使用權利,進行異地裁定,那么并非沒有勝訴的可能。就像尼爾森(亞太)有限公司負責人所說的,他當時看到上海喔喔集團的商標,感覺自己“頭都有些大了”,這說明這起商標糾紛確實蘊涵著法律裁定的機會,畢竟是兩個“喔喔”。而當事方放棄了法律追究,也就等于默認了一個即成事實:放棄了香港這個轉口市場。
中國企業已毫無選擇地要在激烈的全球競爭中生存發展,要有自己的形象走上國際舞臺。因此,企業應該充分認識到商標這一無形資產的內在價值,倍加珍惜。企業要“走出去”,須牢記“商標注冊先行”這一國際市場競爭法則,否則,遲早要摔跟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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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在境外遭商標搶注的部分中國企業:
“大寶”在美國、英國、荷蘭、比利時、盧森堡被一名荷蘭人注冊;
“標準”牌洗衣機、“天壇”牌蚊香在馬來西亞被搶注;
上海冠生園食品總廠的“大白兔”商標在日本、菲律賓、印度尼西亞、美國和英國都曾被搶注;
“QIDI”電器“DETON”音響在印度尼西亞被一代理商搶注;
“牡丹”、“PEONY”商標被荷蘭銷售代理商在荷蘭、瑞典、挪威、比利時、盧森堡等五國搶注;
“龍井茶”、“碧螺春”、“大紅袍”、“信陽毛尖”等多個茶葉的名稱在韓國被一茶商注冊為商標;
“紅塔山”、“阿詩瑪”、“云煙”、“紅梅”等香煙商標被菲律賓商人搶注;
“豐收”桂花陳酒在法國搶注;
“三角牌”、“金雞牌”商標在智利搶注;
“長虹”在南非被搶注;
“長虹”電視在泰國被搶注;
“老龍口”酒在韓國有7家企業進行了相關類別的注冊;
“康佳”商標遭俄羅斯“MOOSPRV”企業搶注;
“海信”商標遭西門子公司搶注;
上海“英雄牌”金筆商標被日本商人搶先在日本注冊;
“五糧液”被韓國搶注。
來源:中國民營經濟周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