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糧液過度OEM終現后遺癥
揚州五洲貿易有限公司進了一批不合格的“五洲醉”系列酒而遭到客戶退貨,由于該酒使用的是宜賓五糧液股份有限公司的商標,在賠償了其客戶貨款及其損失62萬多元之后,五洲公司于近日向揚州市廣陵區人民法院起訴,向五糧液股份公司追償,要求其賠償損失。
法院認為,五糧液股份公司授權五糧液服務公司以自己的名義生產和銷售“五洲醉”系列酒,并允許五糧液服務公司在“五洲醉”酒的包裝上使用自己的名稱、地址和商標,法院一審判決五糧液股份公司賠償五洲公司62.512萬元,案件受理費、其他訴訟費、財產保全費等均由五糧液股份公司負擔。
“這個五洲醉已經讓我們損失了250多萬”,五洲公司總經理唐春林向記者表示,當時進貨時看中的正是五糧液品牌,但沒想到產品竟然不合格,根據唐春林的解釋,五洲醉的酒中帶有明顯的渾濁現象。
根據法院的判決書,揚州市仲裁委員會曾經委托揚州市產品質量監督檢驗所對“五洲醉”白酒質量進行了現場抽樣檢驗,結果表明,除2件樣品符合國家標準規定的要求外,其余14種白酒均不合格。
而五糧液服務公司的工作人員在接受記者電話采訪時稱,“那些五洲醉酒是假冒偽劣,我們早在2002年就停產了”,之后一位名叫徐錚的主任讓記者采訪他們的代理律師劉一宏,而劉律師以不方便透露情況為由婉拒了記者的采訪。
記者在百度里搜索得知,五糧液曾經在2002年12月17日的《宜賓日報》第四版發出通告,宣布不再從事酒類生產經營活動,與合作方簽定的生產銷售許可合同、聯營合同、產銷協議、委托加工生產協議等予以終止。而重慶商報曾經報道,正是因為五糧液集團這個“服務公司不再從事酒類生產、經營活動”的一紙通知,重慶的六百歲龍酒瞬間就變成假冒產品四處被查處。
蒙受30多萬損失而被迫關門的成豪商貿公司曾經將五糧液集團服務公司及其他相關責任人告上法庭。按照五糧液集團“服務公司不再從事酒類生產經營活動”的通知發出后,依附于“五糧液”品牌的38個酒類品牌“突然死亡”,而六百歲龍酒只是其中之一。
問題在于,此次涉案的“五洲醉”是否位列這38個被砍掉的品牌之一?根據唐春林的說法,“五洲醉”當時確實曾被列入“裁員”名單,但后經五糧液服務公司的運作,“五洲醉”最終得以自保。
而根據揚州市廣陵區人民法院做出的判決書可以發現,五糧液股份公司授權五糧液服務公司以自己的名義生產和銷售“五洲醉”系列酒,并允許五糧液服務公司在五洲醉酒的包裝上使用自己的名稱、地址和商標已經通過相應的證據支持而最終成為法院采信的事實。最終,五糧液一審被判敗訴。
“這是五糧液早晚要出的一件事,這是對整個白酒行業貼牌現象敲響的一記警鐘”,長期浸淫白酒行業的資深品牌專家孫延元認為,曾經掀起白酒行業貼牌浪潮的五糧液一度陷入了過度OEM的陷阱之中,貼牌的小酒廠良莠不齊并且泛濫成災就會導致管理失控,從而透支五糧液的品牌價值。
而長期致力于白酒品牌管理的行業專家何足奇認為,以“五糧液”為首的買斷品牌實質上是最粗糙、最簡單、最沒有價值的OEM——“只有名義的替代,而沒有文化和品質之實,當然,這也與那些小酒廠的急功近利有關”。
“說到底,五糧液的這次敗訴實際上是還是當初OEM過度和失控的一個后遺癥,在當初的一紙通告毀滅了38家小酒廠的錢途之后,這次他們也應該為自己的失誤埋單了,”孫延元說,勇敢地承認自己的失誤并以負責的態度進行糾錯,這種坦蕩胸懷才與五糧液“酒王”的地位相稱,而只有利益關系,才能真正檢驗出一個企業的社會責任。
由于五糧液不服一審判決,已經提起上訴。將繼續關注。
相曉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