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徽鴻”白酒3批次樣品不合格
近日,安徽省食藥監局發布今年第28期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信息,共抽檢13類食品124批次樣品,徽鴻白酒等3批次
近日,安徽省食藥監局發布今年第28期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信息,共抽檢13類食品124批次樣品,“徽鴻”白酒等3批次樣品被判定為不合格。
本次抽檢的品種中,餐飲食品、焙烤食品、茶葉及其相關制品、蛋及蛋制品、冷凍飲品、乳制品、薯類及膨化食品、糖果及可可制品、保健食品全部合格。水產品及水產制品、水果及其制品、酒類各有1批次樣品不合格。
3批次不合格產品分別是:巢湖經濟開發區今之惠超市紫金華府店經銷的生魚(淡水魚),被檢出了孔雀石綠;合肥市果旺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一款姜糖片,被檢出二氧化硫超標;安徽皖寶酒業有限公司生產的一款徽鴻白酒氰化物超標。
據介紹,孔雀石綠是人工合成的有機化合物,在水產養殖中曾被廣泛用作消毒、殺菌。孔雀石綠及其代謝產物具有高毒性、高殘留等副作用。2002年,我國將孔雀石綠列入食用動物禁用的獸藥及其他化合物清單,禁止使用。
二氧化硫在食品中不僅有防腐的作用,還可用來為食品漂白。長期小劑量攝入過量的二氧化硫,經口攝入會引起胃腸道反應,如惡心、嘔吐。
氰化物是有毒有害物質,白酒氰化物含量標準是小于等于8毫克/升。皖寶酒業被檢產品氰化物含量是17.6毫克/升。氰化物輕度中毒者會出現嘔吐、腹瀉等癥狀,重則呼吸困難甚至死亡。
目前,安徽食藥監局已要求合肥、阜陽市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按照《食品安全法》相關規定,責令不合格產品的生產經營企業及時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并對相關生產經營者進一步調查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