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金莊被指賣假拉菲酒 獲利超百億
在《處罰決定書》中曾提到,東莞金莊所販賣的所謂法國進口葡萄酒分別從“昌都葡萄酒業有限公司(河北省昌黎)”、“法華金龍酒業 (深圳)有限公司”等公司采購而來。而法華金龍酒業(深圳)有限公司和河北昌黎縣的昌都葡萄酒業有限公司都不具備有效外貿資質。
在美諾海給廣東省工商局法規處的行政復議中再次提到:東莞金莊在昌黎、煙臺等地設有勾兌灌裝廠,法華金龍則為東莞金莊提供偽造的相關海關單據、出入境檢驗檢疫衛生證書復印件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入境國家文件復印件等。
同時,東莞工商局查明東莞金莊所稱的法國法拉斯拉菲酒業(FALLAS-RAPHAEL)有限公司、法國人頭馬國際集團金莊酒業有限公司等的授權并不存在;上述兩公司均為東莞金莊的法人代表莊榮昌在香港注冊的公司。法方相關機構同樣證實上述兩公司并不存在,所謂的法拉斯拉菲、金裝人頭馬是東莞金莊自己地下運作的“法國名酒”。
報道還披露,東莞金莊每年仿冒法國名牌葡萄酒的銷售額超過百億元。東莞金莊昌黎方面的負責人劉某曾向暗訪人員表示,東莞金莊在河北昌黎灌裝的 “法拉斯拉菲”“法國路易人頭馬”和“法國金裝人頭馬”年產量均在1000萬瓶以上,“法拉斯拉菲葡萄酒”的批發價在200元~5000元,“法國路易人頭馬”和““金裝人頭馬葡萄酒”批發價在20元~1000元,過去每年的銷售額數十億元。
同時,東莞工商局所搜集到的證據也顯示,這些所謂的法國進口葡萄酒的采購價格在20元~60元之間,而記者在東莞金莊的產品報價單上則看到,大部分酒水的零售價在200元~2000元。
在前不久的查處過程中,法華金龍在深圳的倉庫中,有上百萬瓶仿冒法國葡萄酒被查扣。而上海一家名為圣皮爾的葡萄酒銷售公司的儲酒倉庫盡管只有籃球場大小,且堆滿多個仿冒法國葡萄酒品牌的產品,其存量可達千萬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