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標注虛假日期遭罰
蝦片的生產日期原為2010年4月,可超市在分裝時隨手改成2011年1月。昨日,西陵工商分局對城區一家超市在食
蝦片的生產日期原為2010年4月,可超市在分裝時隨手改成2011年1月。昨日,西陵工商分局對城區一家超市在食品小包裝上標注虛假生產日期的行為進行處罰。
經檢查,該蝦片大包裝上的生產日期為2010年4月28日。該超市是2010年10月從大連購進35公斤蝦片,2011年1月,超市再將購進的蝦片分為小包裝對外出售,其小包裝上貼有標注生產廠家、生產日期等信息的小標簽,小標簽上標注的生產日期卻變為2011年1月9日、2011年1月10日等。
經檢查,該蝦片大包裝上的生產日期為2010年4月28日。該超市是2010年10月從大連購進35公斤蝦片,2011年1月,超市再將購進的蝦片分為小包裝對外出售,其小包裝上貼有標注生產廠家、生產日期等信息的小標簽,小標簽上標注的生產日期卻變為2011年1月9日、2011年1月10日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