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減肥茶賣給未成年人是個“錯怪”?
資料圖 盛興堂藥房認為,減肥茶并非處方藥,可以自由發賣。同時,家長沒有把守好未成年人,也存在一定的疏

盛興堂藥房認為,減肥茶并非處方藥,可以自由發賣。同時,家長沒有把守好未成年人,也存在一定的疏忽。采訪中,藥房重復強調,發售減肥茶的工作人員年齡七旬有余,將減肥茶賣給未成年人純粹是個“錯怪”。
那末,減肥藥對兒童是否有副效用呢?南盛大學醫學院熬頭從屬病院兒科的陳主任告訴記者,大多減肥藥實際上就是脫水劑,對人體有脫水利工程尿的效用,極易導致拉稀。兒童服用后會造成電解質紊亂,甚或會導致肝、腎功能侵害。即使兒童存在輕度、中度肥胖的,也不克不及隨意服用減肥藥。陳主任強調,盡管減肥藥歸屬非處方藥,但是兒童對上面所說的產品并無識別能力,藥店不應隨意賣給未成年人。
小學生服用減肥茶拉稀
非處方藥可自由發賣
陳女士告訴記者,她的女兒小瑩今年11歲,讀小學六年級。近近幾天來,她發現女兒時常拉稀,精神不振作,一個晚上要去廁所三四趟。在她的重復追問下,小瑩承認,近期正在服用一種減肥藥,才導致不斷拉稀,藥是在位于井岡山大道上的盛興堂藥房一“老爺爺”手中購得。和她一樣服用減肥藥的另有另外一名身段偏胖的同窗。隨即,陳女士在小瑩的床底下發現了一整箱的碧生源牌減肥茶和一瓶維他命膠囊。
若造成侵害藥店須擔責
對此,江西華贛狀拜某人做師傅務所狀師夏楊表示,小瑩只有11歲,是限制涉及民法的舉動能力人,其購買減肥產品的涉及民法的舉動可認定為失效。夏楊指出,藥店在明明知道購買者系未成年人環境下,就不克不及隨意將減肥茶發賣給未成年人。如果因此直接造成未成年人身體侵害的,藥店須承擔疏忽大意的責任。同時,不管藥店工作人員是否年邁,其過錯帶來責任均由藥店承擔。最后,經協調,盛興堂藥房為陳女士管理全額退款手續。(唐運貴/編輯)
最近幾天,陳女士上小學的女兒小瑩(化名)因服用了一藥店向其發售的減肥茶而時常拉稀。對家長的指責,藥店方卻認為,減肥產品屬非處方藥,可自由發賣。狀師指出,小瑩歸屬限制涉及民法的舉動能力人,其購買減肥產品的涉及民法的舉動可認定為失效,若造成侵害藥店須擔責。
“孩子還在發育階段,藥店隨意發賣減肥藥,如果因此給孩子身體帶來危害的,誰來承擔這個責任?”特此,記者陪同陳女士來到盛興堂藥房。該藥房一負責人稱,有顧客購買減肥產品,藥房天然要發售,他們其實不清晰孩子是自行服用照舊為家人購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