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資別再想著超國民待遇
外資“超國民待遇”時代謝幕
據報道 擺脫資本短缺制約的中國,引資動力已逐漸減弱。外企如不及時調整經營戰略,接受政府的正常監管,繼續抱著‘超國民待遇’不放,肯定沒有希望。”4月22日,一家知名跨國公司中國區公關總監私下告訴筆者,10天前國務院公布的《關于進一步做好利用外資工作的若干意見》是一份標志性文件,意味著“過去那種無條件的‘外資優先’時代結束了。”
今年以來,西方企業界和境外媒體競相提出中國投資環境“惡化論”。3月下旬,某西方國家駐京商會在其調查結果中提出,“由于中國政府采取一些措施,將外資企業排除在中國一些蓬勃發展的市場領域之外,在華跨國公司的不滿情緒日益抬頭。”比如,有利于國內企業的“自主創新”新規定,以及使外資企業受到不公平對待的政府采購政策。
國家發展改革委對外經濟研究所所長張燕生解讀說:“一些政策的調整是為了完善市場經濟體制,力求讓企業在公平、規范的市場環境下競爭,是對吸引外資政策的進一步改善。這是改善外資的綜合政策環境,適應新形勢的需要。”
根據《關于進一步做好利用外資工作的若干意見》規定,中國對高科技產業、服務業、節能和環保產業的海外投資表示歡迎,但對重污染和高能耗及產能過剩的產業的投資則給予限制。合格的外資公司甚至可以在華上市,發行公司債券或開展中期票據業務。
“有一些不同的聲音很正常。”中國人民大學經濟學院教授黃衛平在接受采訪時也指出,“政策的出發點和落腳點都是好的,只要是在中國規范投資,不是靠以前‘超國民待遇’生存的外資企業都不會有太大問題,已經規范的企業不會把這當作一個很大的負擔。”
事實上,外資內部也有相當的肯定意見。例如,還是上述某西方國家,其駐滬商會同時發布的調查報告則顯示,約90%的會員表示,過去6個月內,自己的企業在此期間經營狀況持穩或有所改善;近2/3會員表示,其在華業務計劃沒有改變;即使改變,也是在增資而非減資。這與其駐京商會公布的結果形成鮮明對照。
“不過,外企針對國內投資環境的抱怨,也并不全無道理。”在黃衛平看來,作為政策制定部門,對于外企的抱怨都應該認真傾聽,“被投資國有責任有義務為投資者創造好的投資環境。何況國內市場本身不完善之處還非常多,比如市場公平和政策透明等。要多聽外資的抱怨也要善聽抱怨,有則改之,無則加勉。這是關乎國家信用的大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