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農安開征“酒類價格調節基金”
吉林農安開征“酒類價格調節基金”
日前,吉林省農安縣人民政府結合本地實際,下發了《農安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價格調節基金征收范圍標準的補充通知》,對酒類生產、批發、零售企業及個體工商戶征收價格調節基金。
據了解,為了適應市場經濟發展的需要,吉林省農安縣人民政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和《吉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建立副食品價格調節基金的通知》精神,下發這一通知,開征“酒類價格調節基金”,以建立價格宏觀調控體系,增強政府運用經濟手段調控市場的能力,平抑市場物價,安定人民生活。
農安縣酒類管理辦公室有關人士對《華夏酒報》記者介紹:“酒類價格調節基金”的征收加大了政府調控市場的能力,為做好物價穩定工作奠定了基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