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酒漲價,消費者未必買賬
稅務總局官方網站引用文章表態:消費稅不應成為白酒漲價理由。但業內人士認為——
7日,國家稅務總局終于打破沉默,引文稱“重核計稅價格不應成為白酒漲價理由”,給了稱“因白酒消費稅調整而漲價”的一些白酒企業一耳光。
從傳出白酒消費稅將調整,到《白酒消費稅最低計稅價格核定管理辦法(試行)》出臺,再到8月1日實施政策,其間白酒將漲價的說法不斷被經銷商、零售商、白酒廠家強化。
到底重核計稅價格是否是白酒漲價的借口,業內也表示,雖然國家稅務總局稱此次調整不應該成為白酒企業提價的理由,但是從目前定價機制上來看,白酒屬于市場定價的產品,企業具有完全的定價自主權,所以很難阻擋白酒企業不把需要增加的繳稅支出轉嫁給消費者。
算賬:調整使企業稅收付出增加
一直以來,我國白酒消費稅包括20%的從價稅和0.5元/公斤的從量稅。國家稅務總局從8月1日起實施新辦法,對計稅價格偏低的核定最低計稅價格,調整針對的是稅基計算方式而非稅率。
辦法規定,“白酒生產企業銷售給銷售單位的白酒,生產企業消費稅計稅價格高于銷售單位對外銷售價格70%(含70%)以上的,稅務機關暫不核定消費稅最低計稅價格。低于70%的,消費稅最低計稅價格由稅務機關根據生產規模、白酒品牌、利潤水平等情況在銷售單位對外銷售價格50%至70%范圍內自行核定。其中生產規模較大、利潤水平較高的企業生產的需要核定消費稅最低計稅價格的白酒,稅務機關核價幅度原則上應選擇在銷售單位對外銷售價格60%至70%范圍內。”
以茅臺為例,按照原辦法計算,茅臺一般以每瓶130元左右的價格賣給自設的銷售公司,銷售公司再以439元出售給各級分銷商,分銷商出售價格一般在500元以上。但按照130元“出廠價”20%從價稅率計算,需繳納的消費稅僅為26元。按照新出的最低計稅價格核定管理辦法,即便按照銷售公司價格的60%來作為最低計稅價格,439元的茅臺銷售價格也就263.4元,消費稅則為263.4元的20%,上繳消費稅額則約為52.7元。
財稅:重核消費稅不應成漲價理由
7月30日晚,沱牌曲酒[18.06 -1.74%]率先對旗下高端產品“舍得”提價最高10%。隨后,又有酒廠暗示將要提價。記者統計發現,漲價的理由大多歸咎到“白酒消費稅調整”,消費者轉而將關注度再次轉移至政府部門。
白酒企業“因稅調整”的言辭甚囂塵上,國家相關部門終于打破沉默。7日,一則新聞出現在國家稅務總局官方網站上,“財稅部門權威人士明確表示,重核計稅價格不應成為白酒漲價理由。”這位權威人士表示,“我們在調研中發現,目前白酒產品計稅價格偏低的情況十分普遍,在市場上,某些品牌白酒的售價高達數百元,而其最低計稅價格卻不足100元。這種計稅價格明顯偏低的情況,正是稅務部門此次需要重新核定并加以調整的。”
是“因稅調整”還是“借稅調整”?稅管部門這一表態等于對漲價白酒企業提價理由進行了嚴厲的駁斥。 企業:秘而不宣出廠價格
與此同時,漲價背后另一關鍵數據有意無意被忽視,那就是“出廠價格”與“銷售價格”,只有獲知這兩樣數據,高利潤白酒企業盈利額是多少、繳納稅負是不是確實很低以及白酒提價后對白酒企業和消費者的利害關系才能一清二楚。
記者昨日致電沱酒、茅臺、五糧液[23.65 -4.56%]等部分白酒廠家詢問,大多數廠家都以“商業機密”為由拒絕透露。記者采訪中發現,絕大多數白酒企業鮮為證明“因稅調整導致利潤降低”而將旗下少數產品的兩個價格公之于眾,有的則只公布漲價幅度。
記者了解到,整個白酒行業毛利潤率從30%~50%不等,其中高端白酒公開的數據也在40%以上。此前證券分析師表示,按照新的消費稅實施辦法,貴州茅臺[163.88 -0.72%]的凈利潤將縮水12%至17%,五糧液縮水28%至30%。是不是像那位權威人士說的那樣納稅率偏低,國內一線白酒企業的2008年年報可見一斑,國內各大白酒企業的消費稅均不到銷售額的10%。其中,五糧液2008年消費稅額為4.17億元,占到銷售額的5.2%左右;茅臺占6%左右;而瀘州老窖[32.33 -4.63%]繳納消費稅1.94億元,占銷售額的4.1%左右。
預測:“借稅”轉嫁成本難阻止
很顯然很多白酒企業選擇漲價,目的是將增加的成本借助此次消費稅調整轉嫁出去,而自己依然保持原有的利潤率。身為流轉稅的消費稅,稅負從企業轉嫁到消費者身上不可避免,業內人士認為,即便國家稅務總局表態,對白酒企業“轉嫁稅負”漲價行為也可能無所用處,“白酒企業具有定價自主權,因此企業為降低成本或追求利潤會漲價,并且可能會繼續借稅漲價。”
而另一方面,省內稅務部門一位人士對記者表示,這一表態或許能將白酒企業的借稅漲價熱情降一降。據悉,目前各地白酒企業正按規定格式向稅務機關上報白酒品牌、出廠價、產品利潤率、出廠價格占銷售價格比例等一系列數據,主管稅務機關將逐級上報至國家稅務總局,稅務總局選擇其中部分白酒核定消費稅最低計稅價格,除此外其他計稅價格低于對外銷售價格70%的,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國家稅務局核定。
該人士還認為,這一段上報時間,大部分白酒企業將會利用漲價在新辦法和市場中找到平衡點,最終還會回歸市場定價之路去,漲價之后消費者也不一定買賬,因此白酒這種漲價潮流能延續多久還需時間檢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