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牛”“老三花”酒遭消費者投訴
新華社南寧8月2日專電(記者蔣桂斌)要么給商品“封王”,要么給商品戴上“世界之最&rd
新華社南寧8月2日專電(記者蔣桂斌)要么給商品“封王”,要么給商品戴上“世界之最”的“桂冠”。近日,桂林市工商部門查處了兩起這樣的“最牛”商品廣告。這些商品廣告都涉嫌違反《廣告法》,使用虛假廣告誤導消費者。
最近,位于桂林市麗澤園的雅典娜橄欖油經銷處在其店門上醒目地貼出“世界公認最健康的食用油”廣告,店內則張貼“惟一可被人完全吸收的食用油”廣告;無獨有偶,位于桂林市上海路的一家酒業公司在其生產銷售的“老三花”米香型白酒包裝盒上,印出“三花之王、米香典范”的“封王”廣告。消費者紛紛向工商部門投訴這些“最牛”虛假商品廣告,要求執法部門依法取締。
工商部門經初步調查后認為,這些“最牛”廣告涉嫌違反《廣告法》中關于廣告不得“使用國家級、最高級、最佳”等用語的規定,以及《反不正當競爭法》中關于不得利用廣告作引人誤解的虛假宣傳等規定,并先后對其進行了查處。
工商執法人員指出,為了給自己臉上“貼金”,提高產品的“信譽度”和銷售量,一些商家肆無忌憚地給商品戴上“獲得政府部門質量、信譽證書”“國家免檢產品”“中國著名品牌”等虛假廣告的“帽子”,甚至擅自給商品“封王”“稱最”。尤其是商家在其店門、店面、店內發布廣告不經有關部門審批,打出的商品廣告既夸張又虛假。這些行為都是違反《廣告法》《反不正當競爭法》等法律法規的,不僅要受到法律法規的懲處,而且還會因為消費者對商家所要表達的信息失去起碼的信任,而遭受不必要的損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