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酒消費稅征管新政8月1日施行
7月24日,《華夏酒報》記者從國家稅務總局獲悉,近日國家稅務總局已緊急下發了《關于加強白酒消費稅征收管理的通知》(《通知》內容詳見6版),對白酒消費稅進行了較大調整,新標準將于8月1日起實行,釀酒企業提價已成定局。
長期以來,我國對白酒行業征收的稅目主要是消費稅,白酒消費稅計稅價格包括20%的從價稅率和1元/千克的從量稅。但是,白酒消費稅執行過程中存在著巨大的操作“空間”。由于酒類消費稅主要是在生產環節從價征收,大型白酒企業為了避稅,都會設立自己的銷售公司,一般先將生產出的白
酒低價出售給銷售公司,然后銷售公司加高價出售給經銷商,以此避稅。
對此,《通知》規定,為保全稅基,對設立銷售公司的白酒生產企業,稅務總局制定了《白酒消費稅最低計稅價格核定管理辦法(試行)》(《辦法》內容詳見6版),對計稅價格偏低的白酒核定消費稅最低計稅價格。按照《辦法》規定,白酒生產企業銷售給銷售單位的白酒,生產企業消費稅計稅價格低于銷售單位對外銷售價格(含增值稅)70%以下的,稅務機關應核定消費稅最低計稅價格。
《辦法》規定,消費稅最低計稅價格低于白酒企業出廠價70%以下的中小企業,其消費稅最低計稅價格核定為出廠價的50%—70%范圍內;其中生產規模較大、利潤水平較高的企業生產的需要核定消費稅最版權中國酒業新聞網低計稅價格的白酒,稅務機關核價幅度原則上應選擇在銷售單位對外銷售價格的60%—70%范圍內。
《辦法》還規定,在保持20%從價稅不變的前提下,大型酒企的白酒消費稅最低計稅價格,核定為各自銷售公司對外銷售價格的60%—70%范圍內,按銷售價格征稅,這將打擊大型企業通過關聯銷售來逃避稅收。以五糧液、茅臺為代表的大型上市酒企首當其沖,盈利受到巨大影響。
在白酒消費稅調整方案尚未出臺之前,白酒行業早已是風聲鶴唳,業內漲價呼聲此起彼伏。此次白酒消費稅的大幅調整,將增加企業的稅賦負擔,尤其是大企業,消費稅將占企業純利潤的較大比例,提價已成為選擇之一。業內人士估計,五糧液、茅臺都在準備提價,其中茅臺提價在50元/瓶—80元/瓶,五糧液提價20元/瓶—30元/瓶。
部分大企業也采用了成立合資銷售公司的方式來規避白酒消費稅調整的沖擊。五糧液上市公司與五糧液集團共同成立合資銷售公司,五糧液控股80%,也是考慮應對此次白酒消費稅調整的策略。
白酒消費稅征管新政的施行,將更好地規范白酒市場,有效遏制生產企業利用關聯銷售公司轉移定價的手段避稅,維護國家法律的尊嚴,體現白酒企業的社會責任感與歸屬感。白酒企業應當正確看待此次白酒消費稅調整,按照國家的新標準納稅,保證企業的可持續發展。
作者:衣大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