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男成全國首例醉駕被判死刑者
30歲男子孫偉銘無證、醉酒駕駛別克轎車,
30歲男子孫偉銘無證、醉酒駕駛別克轎車,連撞5車后逃逸,釀下4死1重傷的慘劇,事發(fā)后,死者家屬對肇事司機提出了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要求肇事司機賠償100萬元(本報曾作報道)。
昨(23)日,成都中院對這起備受社會各界關注的“12·14”特大交通事故案作出一審判決,認定孫偉銘的行為構成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依法對他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孫偉銘當庭提出不服判決要上訴。這是交通肇事案中全國首例判處醉駕者死刑的案件。(圖片由成都中院徐獻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