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發出首張食品流通許可證
新華社福州6月2日電 6月1日上午10時,福建省福州市晉安區岳峰橫路皇馨名茶店經營者余云媚領到了工商部門頒發的食品流通許可證。這是《食品安全法》6月1日正式實施以來,福建省頒發的第一張食品流通許可證。從6月1日起,該證在食品流通領域取代原有的食品衛生許可證,成
新華社福州6月2日電 6月1日上午10時,福建省福州市晉安區岳峰橫路皇馨名茶店經營者余云媚領到了工商部門頒發的食品流通許可證。這是《食品安全法》6月1日正式實施以來,福建省頒發的第一張食品流通許可證。從6月1日起,該證在食品流通領域取代原有的食品衛生許可證,成為經營者申請營業執照的一個前置條件。
《食品安全法》規定:2009年6月1日起,食品流通許可證,即在食品流通領域,原來由衛生行政管理部門主管頒發的食品衛生許可證,由工商部門負責受理、審核、發放。目前,福建省工商系統已開始受理食品經營者的食品流通許可申請。
晉安區工商局局長潘健說,以往的一證一照是指工商部門頒發的營業執照和衛生部門頒發的食品衛生許可證。由于兩個部門都有自己的辦證工作日,難免會在一定程度上影響到時間效率。如今,均由工商部門頒發,辦證時間能得到有效控制。目前,從經營者提出申請到工商人員前往勘察,時間控制在5個工作日內,勘察通過后,領證時間也控制在5個工作日內,而辦理營業執照同樣是在5個工作日內。
據潘健介紹,與以往頒發食品衛生許可證的要求不同,工商部門向經營者頒發食品流通許可證的審核條件更多,要求更細。
自今年6月1日起,新開張營業的食品流通領域經營場所需要申請食品流通許可證后才能辦理營業執照,而已有食品衛生許可證的經營場所,則需在食品衛生許可證有效期到了以后,前往工商部門申請食品流通許可證。
作者:陳鶴 陳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