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嚴查“國家機關專供”
昨日記者從貴州省工商局獲悉,工商部門近期將嚴查打著國家機關名義發布的廣告,xxx(國家機關)專供、專供xxx(國家機關)等均在被禁之列。 貴州省工商局有關負責人介紹說,工商部門正在開展組織查處的工作,廣告中出現(國家機關)專供、專供(國家機關)內容的,均屬于違反《
昨日記者從貴州省工商局獲悉,工商部門近期將嚴查打著國家機關名義發布的廣告,“xxx(國家機關)專供”、“專供xxx(國家機關)”等均在被禁之列。
貴州省工商局有關負責人介紹說,工商部門正在開展組織查處的工作,廣告中出現“×××(國家機關)專供”、“專供×××(國家機關)”內容的,均屬于違反《廣告法》第七條第二款第(二)項規定,將由廣告監督管理機關責令負有責任的廣告主、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停止發布公開更正,沒收廣告費用,并處廣告費用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依法停止其廣告業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同時,對于捏造事實,發布虛假廣告或者進行虛假宣傳的,將依照《廣告法》或者《反不正當競爭法》有關規定從重處罰;涉嫌構成犯罪的,應當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昨日下午,記者在貴陽市大超市、商場、商店發現,名稱上類似于“×××(國家機關)專供”的商品不少,啤酒、白酒、飲料、食用油、香煙等都有類似“專供”或“指定產品”等打“擦邊球”字樣,比如“xxx賓館專用酒”、“xx大會堂專供油”、“xx接待特供香煙”,還有的在外包裝上寫上“供xx運動員專用”等等,這些并不屬于本次嚴打的“×××(國家機關)專供”、“專供×××(國家機關)”廣告。
采訪中,有市民表示,標有“專用”、“特供”等的廣告暗含著質量上乘的含義,有的含糊地指向國家機關,有誘導消費者購買的嫌疑,而該類商品本身的質量究竟如何,很難提前知道,這種廣告也應該加以整治和規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