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關于開展中秋、“十一”酒類安全專項整治的通知
關于開展中秋、“十一”酒類安全專項整治的通知
豫商運[2008]24號
各省轄市商務局:
中秋、“十一”即將來臨,為凈化酒類市場,確保“雙節”期間居民飲酒安全,健全和強化我省酒類商品溯源制度,打擊酒類違法經營行為,決定于8月下旬至10月上旬在全省開展酒類安全專項整治。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整治目標
1.提高酒類經營者遵守《酒類流通管理辦法》的自覺性,落實安全責任。
2.提高《酒類流通隨附單》使用率,推動建立酒類購銷臺帳,規范經營行為。
3.堅決打擊銷售假冒偽劣酒類商品的違法犯罪行為,為人民群眾喝上放心酒提供保障。
二、整治重點
重點檢查大型商場超市、餐飲及名酒專賣店等終端零售環節;酒類生產企業銷售公司、大的批發商等批發環節,特別是酒類商品來自鄭州的批發企業、商戶,著力整治不填制、不索取《酒類流通隨附單》行為。
三、整治步驟
整治時間從8月25日起,到10月15日結束。
第一階段:8月25日至9月3日。制定方案,進行動員部署,開展宣傳、告知和警示,督導酒類經營企業進行自查自糾。
第二階段:9月4日至10月10日。開展執法檢查,查處不索取、不使用《隨附單》行為,查處銷售假冒偽劣酒類商品行為。屆時省廳將進行重點抽查。
第三階段:10月11日至10月15日。對整治工作進行總結,寫出報告。
四、幾點要求
(一)加強領導,周密部署。酒類安全是省委、省政府今年十件實事之一食品安全的重要內容,各單位要對專項整治高度重視。要提高對實施《隨附單》制度重要性的認識,克服困難,切實加強組織領導,迅速制定方案,集中力量,提高檢查覆蓋面,使專項整治有力、有序,收到實效。
(二)加強基礎建設。要在當地食品藥品安全委員會統一協調下,主動爭取有關部門支持,要力爭建立健全工作機構,配備充實人員,申辦執法資格,爭取工作經費,為專項整治提供保障。
(三)注重宣傳引導,強化服務。要結合全省“商務服務月”活動,采取多種形式,以酒類溯源制度為重點,廣泛深入宣傳《酒類流通管理辦法》,充分告知、警示,督導酒類經營者使用《隨附單》,建立購銷臺帳,辦理備案登記手續;通過宣傳,使消費者明白如何維權,引導經營者守法經營。要完善改進服務內容和方式,適時開展巡回服務,公開咨詢服務電話,公布違法違規經營行為投訴舉報電話,使企業商戶方便快捷地辦理備案登記和購買《隨附單》,提高服務質量,強化社會監督。
(四)建立健全部門協作機制。要加強與有關部門的溝通、協作,特別是在查處銷售假冒、偽劣酒類商品違法犯罪行為時,要協同有關部門共同辦理;對于跨區案件,要及時與有關地區聯系溝通,協調行動,形成合力。
(五)堅持依法行政。處罰違法違規行為,既要做到主體合法、實體合法,還要做到程序合法。要規范行政行為,商務部門目前不得進行酒類貼標、向企業授牌,使各項活動于法于規有據。
(六)及時報告情況。請分別于9月15日向商務廳書面報告專項整治情況,于10月16日前報專項整治總結,并上報附表。
聯系人:李冠卿 梁榮華 電話:63576763 63576772(傳真)郵箱:hnswt_999@sina.com
特此通知。
附件:中秋、“十一”酒類安全專項整治統計表
二00八年八月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