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將放寬民營企業注冊冠省名的限制
2008-05-28 0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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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工商局近日制定出臺了進一步促進民營經濟發展的政策措施,包括放寬民營企業冠省名的限制、放寬民營企業注冊資本最低限額和出資形式等一系列政策。 放寬民營企業冠省名的限制。農民專業合作社出資總額100萬元以上(含100萬元),生產經營活動跨地區(市、州),成
吉林省工商局近日制定出臺了進一步促進民營經濟發展的政策措施,包括放寬民營企業冠省名的限制、放寬民營企業注冊資本最低限額和出資形式等一系列政策。
放寬民營企業冠省名的限制。農民專業合作社出資總額100萬元以上(含100萬元),生產經營活動跨地區(市、州),成員中含有一戶或一戶以上企業,經當地工商局審核認定和申報,可以冠“吉林”或“吉林省”名稱;專項從事咨詢及中介服務,注冊資本達50萬元以上(含50萬元)的民營有限責任公司,可申請冠“吉林”或“吉林省”名稱。
放寬民營企業注冊資本最低限額和出資形式。以從事農業產業為主的公司制企業組建企業集團,其母公司注冊資本限額由1000萬元下調為500萬元,子公司由3個下調至2個;對農民投資興辦的有限責任公司,允許以土地和林地的使用權、林木評估作價出資;組建股份公司以“中國馳名商標”、“吉林省著名商標”作價出資的,不受出資比例限制。
記者從吉林省工商局獲悉,此次新制定出臺的政策中還包括拓寬民營經濟投資領域、放寬民營企業設立條件、擴大享受優惠政策的范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