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包裝上將出現“酒后請勿駕駛”
2007-06-11 1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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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報訊 像香煙盒上標有“吸煙有害健康”一樣,酒瓶上也將出現“過度飲酒,有害健康”、“酒后請勿駕駛”等字樣。記者昨日了解到,推遲施行的《預包裝飲料酒標簽通則》即將于今年10月1日起正式實施。根據新國標的要求,各類酒的標簽上要有勸說語、警示語。據了解,目前本市的部分酒瓶外包裝上已經出現了相關的勸說語。業內人士認為,此項推薦性條款將來很有可能變成強制性規定。
據中國食品發酵工業研究院酒類標準化中心有關負責人介紹,由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發布、原定于去年10月1日實施的《預包裝飲料酒標簽通則》推遲1年實施。原因是酒類企業舊標簽庫存量太大,無法及時完成更換。新標準將替代原來的《飲料酒標簽標準》。
根據《通則》規定,在酒瓶標簽上要貼有“過度飲酒,有害健康”、“酒后請勿駕駛”等勸酒標語,該要求涉及所有酒精度大于0.5度的酒精飲料。同時,標簽內容不得使用易使消費者產生誤解或帶有欺騙性的文字介紹。
上海市釀酒專業協會秘書長吳建華告訴記者,除了“防止爆瓶”等警示語外,本市市場上已經有一些國內、甚至國外的酒類企業,開始使用帶有“過度飲酒,有害健康”勸說語的標簽,比如使用在一些新開發的產品上。但是,許多廠商仍在抓緊最后幾個月的時間消耗舊標簽庫存。預計今年10月1日起,大部分酒瓶外包裝上會出現相關“勸說語”。從長遠來看,此項規定很可能由推薦性轉變成強制性。據了解,目前在一些發達國家,勸酒語已經被要求強制標示,包括“未成年人不得飲酒”等提示語或圖標。
來源:解放網—新聞晨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