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項措施保障國家食品藥品安全“十一五”規劃順利實施
2007-07-11 1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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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小燕、呂諾)為確保國家食品藥品安全“十一五”規劃的順利實施,我國已制定了七個方面的保障措施,包括創新監管的體制和機制、強化企業責任意識、大力推進依法行政、加大政府投入力度、發揮社會監督作用、加強國際合作和交流、建立規劃實施機制。
國家食品藥品監管局發言人顏江瑛在10日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說,國家食品藥品安全“十一五”規劃明確提出9個可量化安全指標,根據這9個量化指標提出了18項食品藥品安全監管的任務,其中12項涉及食品安全監管,6項涉及藥品安全監管。
據顏江瑛介紹,各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已經啟動落實工作,以年度計劃來推動五年規劃的實施。按照這個規劃中“地方政府負總責,監管部門各負其責,企業作為第一責任人”的要求,責成當地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在牽頭組織本地規劃的制定。
國家食品藥品安全“十一五”規劃提出,要經過五年左右的努力,使我國的食品藥品監管體制和機制逐步完善,法律法規體系較為完備,監管隊伍素質全面提高,依法行政能力進一步提升,基礎設施建設加強,技術裝備進一步改善,食品藥品安全標準建設和檢測技術水平顯著提高。食品藥品生產秩序明顯好轉,生產、制售假劣食品藥品違法反犯罪活動得到有效遏制。食品藥品安全事故大幅減少。
顏江瑛指出,目前我國直接承擔食品藥品安全監管的有五部門——農業部負責農產品監管;衛生部負責餐飲衛生監管;工商總局負責食品或產品流通領域的監管;質檢總局負責在食品的生產、加工和出口監管;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主要負責綜合監督、組織協調以及重大事故的查處,承擔協調工作。各部門在職能范圍內制定相應的標準以及監管的法規。各部門之間建立了食品安全部際聯席會議制度以及食品安全信息聯絡員制度,定期召開通報會議,通報各自職能范圍內的監管信息和工作情況。
國家食品藥品監管局發言人顏江瑛在10日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說,國家食品藥品安全“十一五”規劃明確提出9個可量化安全指標,根據這9個量化指標提出了18項食品藥品安全監管的任務,其中12項涉及食品安全監管,6項涉及藥品安全監管。
據顏江瑛介紹,各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已經啟動落實工作,以年度計劃來推動五年規劃的實施。按照這個規劃中“地方政府負總責,監管部門各負其責,企業作為第一責任人”的要求,責成當地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在牽頭組織本地規劃的制定。
國家食品藥品安全“十一五”規劃提出,要經過五年左右的努力,使我國的食品藥品監管體制和機制逐步完善,法律法規體系較為完備,監管隊伍素質全面提高,依法行政能力進一步提升,基礎設施建設加強,技術裝備進一步改善,食品藥品安全標準建設和檢測技術水平顯著提高。食品藥品生產秩序明顯好轉,生產、制售假劣食品藥品違法反犯罪活動得到有效遏制。食品藥品安全事故大幅減少。
顏江瑛指出,目前我國直接承擔食品藥品安全監管的有五部門——農業部負責農產品監管;衛生部負責餐飲衛生監管;工商總局負責食品或產品流通領域的監管;質檢總局負責在食品的生產、加工和出口監管;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主要負責綜合監督、組織協調以及重大事故的查處,承擔協調工作。各部門在職能范圍內制定相應的標準以及監管的法規。各部門之間建立了食品安全部際聯席會議制度以及食品安全信息聯絡員制度,定期召開通報會議,通報各自職能范圍內的監管信息和工作情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