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標識標注規定》可望年內實施
2007-08-06 17:10
相關行業
可能導致某類人群有過敏反應的食品或以其為原料加工成的食品,須在其標識上單獨標注中文警示說明。
記者從市質監局獲悉,國家質檢總局制定的《食品標識標注規定》已形成意見稿,可望于年內正式公布實施。其中強制規定易過敏食品必須標注“過敏提示”,這在我國食品法規中還是首次。
有些人食用蜂皇漿、咖啡后,會出現皮膚紅腫;有些人食用奶制品后,會感覺頭痛暈眩,腸胃不適;過敏性體質的嬰兒食用蛋、魚、肉類等含蛋白質食品,易引起蕁麻疹、拉肚子、嘔吐、肚子痛、哮喘等反應。這些都是食物過敏的典型癥狀。
盡管只有少部分人群屬于過敏體質,但國外發達國家對此很重視。如美國《2004年食品過敏源標識和消費者保護法規》明確要求,食品生產商或包裝商必須在含主要食品過敏源的食品包裝標簽中標注過敏源。
我國現行的《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只要求食品標識上標注品名、配料、廠名、廠址、聯系電話、產品標準號、生產日期、保質期、保存方法等內容,并無“過敏提示”的強制要求。而事實上,乳類、蛋類、海鮮類、堅果類、飲料類等食品,都可能會引起一些特定體質人群的過敏反應。
國家質檢總局在《食品標識標注規定》意見稿中,對一些容易引起過敏的食品不但強制要求標注“過敏提示”,而且詳細規定了警示語的內容。如食品中含蜂皇漿應當標注“該產品含蜂皇漿,可能引起多種過敏反應,尤其對有哮喘和過敏史的人群可能致命”等字樣;添加咖啡因的飲料除標注咖啡因含量外,還應當標注“該食品添加咖啡因,不適用于兒童、孕婦、哺乳婦女和對咖啡因過敏者”等字樣,而且上述字體應以大于或等于3毫米的高度標注。
記者從市質監局獲悉,國家質檢總局制定的《食品標識標注規定》已形成意見稿,可望于年內正式公布實施。其中強制規定易過敏食品必須標注“過敏提示”,這在我國食品法規中還是首次。
有些人食用蜂皇漿、咖啡后,會出現皮膚紅腫;有些人食用奶制品后,會感覺頭痛暈眩,腸胃不適;過敏性體質的嬰兒食用蛋、魚、肉類等含蛋白質食品,易引起蕁麻疹、拉肚子、嘔吐、肚子痛、哮喘等反應。這些都是食物過敏的典型癥狀。
盡管只有少部分人群屬于過敏體質,但國外發達國家對此很重視。如美國《2004年食品過敏源標識和消費者保護法規》明確要求,食品生產商或包裝商必須在含主要食品過敏源的食品包裝標簽中標注過敏源。
我國現行的《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只要求食品標識上標注品名、配料、廠名、廠址、聯系電話、產品標準號、生產日期、保質期、保存方法等內容,并無“過敏提示”的強制要求。而事實上,乳類、蛋類、海鮮類、堅果類、飲料類等食品,都可能會引起一些特定體質人群的過敏反應。
國家質檢總局在《食品標識標注規定》意見稿中,對一些容易引起過敏的食品不但強制要求標注“過敏提示”,而且詳細規定了警示語的內容。如食品中含蜂皇漿應當標注“該產品含蜂皇漿,可能引起多種過敏反應,尤其對有哮喘和過敏史的人群可能致命”等字樣;添加咖啡因的飲料除標注咖啡因含量外,還應當標注“該食品添加咖啡因,不適用于兒童、孕婦、哺乳婦女和對咖啡因過敏者”等字樣,而且上述字體應以大于或等于3毫米的高度標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