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玉柱團隊涉嫌虛假宣傳?
黃金酒涉嫌虛假宣傳 史玉柱營銷團隊站在風口
報道稱,早在2010年2月,青島市衛生監督局的相關工作人員在了解到黃金酒宣傳材料中“十大癥狀,見效明顯”的表述后就認為黃金酒的宣傳涉嫌違規。
王海在對黃金酒的《民事訴狀》中稱,涉案產品系保健食品,卻在未經審核許可的網站廣告和宣傳冊廣告中宣傳其具有疾病治療功能。《保健食品廣告審查暫行規定》,第十條規定“保健食品廣告必須標明保健食品產品名稱、保健食品批準文號、保健食品廣告批準文號、保健食品標識、保健食品不適宜人群。”第十一條規定“保健食品廣告中必須說明或者標明“本品不能代替藥物”的忠告語;電視廣告中保健食品標識和忠告語必須始終出現。”
該《民事訴狀》中指出,黃金酒通過網站廣告和宣傳冊廣告宣傳產品成分的治療功效明示或暗示產品本身具有治療腎虛腰疼、筋骨無力、高血壓等數十種疾病。同時黃金酒的網站廣告和宣傳冊廣告也沒有通過江蘇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或其它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的審核許可,嚴重違反了我國《食品安全法》、《食品廣告發布暫行規定》關于“食品和食品添加劑的標簽、說明書,不得含有虛假、夸大的內容,不得涉及疾病預防、治療功能。”、“與藥品相混淆的用語,不得直接或者間接地宣傳治療作用,也不得借助宣傳某些成份的作用明示或者暗示食品的治療作用……”的規定。網站廣告和宣傳冊廣告虛構了六味藥材可以治療“性事冷淡”、“壓力過大,用腦過度”等療效,欺詐消費者。
該《民事訴狀》中指出,黃金酒的網站廣告和宣傳冊廣告中卻對六味藥材的功效與《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典》記載不符,任意夸大或虛構。例如龜甲的功效夸大了治療“身體瘦弱”等,鹿茸功效夸大了治療“免疫力差”等,杜仲夸大了治療“夜尿頻多”等。
史玉柱營銷團隊虛構六味藥材的功效,借以擴大市場占有率,欺詐消費者。另外,網站廣告和宣傳冊廣告均未標明保健食品批準文號、保健食品廣告批準文號、保健食品標識、保健食品不適宜人群,且隱瞞了“本品不能代替藥物”的忠告語。
報道稱,該報曾致電五糧液保健酒公司副總經理劉國強。劉國強表示黃金酒確實接到過一些消費者的投訴和起訴,但最后都以勝訴告終。而對于夸大效果等指責,劉國強回應稱,黃金酒從來沒有明確說產品有治療、治病等功效,宣傳冊上只是標明藥材本身的藥效。
然而,對于劉國強所稱“黃金酒從來沒有明確說產品有治療、治病等功效,只是標明藥材本身的藥效”的說法,資深法律人士認為,對比網站以及宣傳冊上宣傳的“十大功效”,這明顯存在誤導消費者的行為。另外,五糧液集團從沒有自己掏真金白銀協助品牌商運營的歷史,并且在合作之初,雙方已經明確黃金酒的品牌所有權和運營權都歸屬史玉柱所有,由此可見,史玉柱團隊應對誤導消費者行為負主要責任。
常看電視的人一定都熟悉一句廣告詞:“送長輩,黃金酒!”這條廣告長時間在央視一套黃金時段高頻率播出。黃金酒全稱為黃金牌萬圣酒,由上海黃金搭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和無錫健特藥業有限公司委托五糧液(28.03,0.72,2.64%)集團保健酒有限責任公司生產。
黃金酒主打禮品酒概念,其廣告宣稱該款酒適合送給中老年人,但一些中醫專家卻告訴本報記者,黃金酒不但不適合隨便送給中老年人,年輕人也要經過醫師、藥劑師分析指點,才能判斷是否適合飲用,隨便飲用黃金酒會招致身體受到損害。
王海在對黃金酒的《民事訴狀》中稱,涉案產品系保健食品,卻在未經審核許可的網站廣告和宣傳冊廣告中宣傳其具有疾病治療功能。《保健食品廣告審查暫行規定》,第十條規定“保健食品廣告必須標明保健食品產品名稱、保健食品批準文號、保健食品廣告批準文號、保健食品標識、保健食品不適宜人群。”第十一條規定“保健食品廣告中必須說明或者標明“本品不能代替藥物”的忠告語;電視廣告中保健食品標識和忠告語必須始終出現。”
該《民事訴狀》中指出,黃金酒通過網站廣告和宣傳冊廣告宣傳產品成分的治療功效明示或暗示產品本身具有治療腎虛腰疼、筋骨無力、高血壓等數十種疾病。同時黃金酒的網站廣告和宣傳冊廣告也沒有通過江蘇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或其它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的審核許可,嚴重違反了我國《食品安全法》、《食品廣告發布暫行規定》關于“食品和食品添加劑的標簽、說明書,不得含有虛假、夸大的內容,不得涉及疾病預防、治療功能。”、“與藥品相混淆的用語,不得直接或者間接地宣傳治療作用,也不得借助宣傳某些成份的作用明示或者暗示食品的治療作用……”的規定。網站廣告和宣傳冊廣告虛構了六味藥材可以治療“性事冷淡”、“壓力過大,用腦過度”等療效,欺詐消費者。
該《民事訴狀》中指出,黃金酒的網站廣告和宣傳冊廣告中卻對六味藥材的功效與《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典》記載不符,任意夸大或虛構。例如龜甲的功效夸大了治療“身體瘦弱”等,鹿茸功效夸大了治療“免疫力差”等,杜仲夸大了治療“夜尿頻多”等。
史玉柱營銷團隊虛構六味藥材的功效,借以擴大市場占有率,欺詐消費者。另外,網站廣告和宣傳冊廣告均未標明保健食品批準文號、保健食品廣告批準文號、保健食品標識、保健食品不適宜人群,且隱瞞了“本品不能代替藥物”的忠告語。
報道稱,該報曾致電五糧液保健酒公司副總經理劉國強。劉國強表示黃金酒確實接到過一些消費者的投訴和起訴,但最后都以勝訴告終。而對于夸大效果等指責,劉國強回應稱,黃金酒從來沒有明確說產品有治療、治病等功效,宣傳冊上只是標明藥材本身的藥效。
然而,對于劉國強所稱“黃金酒從來沒有明確說產品有治療、治病等功效,只是標明藥材本身的藥效”的說法,資深法律人士認為,對比網站以及宣傳冊上宣傳的“十大功效”,這明顯存在誤導消費者的行為。另外,五糧液集團從沒有自己掏真金白銀協助品牌商運營的歷史,并且在合作之初,雙方已經明確黃金酒的品牌所有權和運營權都歸屬史玉柱所有,由此可見,史玉柱團隊應對誤導消費者行為負主要責任。
常看電視的人一定都熟悉一句廣告詞:“送長輩,黃金酒!”這條廣告長時間在央視一套黃金時段高頻率播出。黃金酒全稱為黃金牌萬圣酒,由上海黃金搭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和無錫健特藥業有限公司委托五糧液(28.03,0.72,2.64%)集團保健酒有限責任公司生產。
黃金酒主打禮品酒概念,其廣告宣稱該款酒適合送給中老年人,但一些中醫專家卻告訴本報記者,黃金酒不但不適合隨便送給中老年人,年輕人也要經過醫師、藥劑師分析指點,才能判斷是否適合飲用,隨便飲用黃金酒會招致身體受到損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