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投資者應扮演積極股東角色---證監會領導回應重啤事件
機構投資者應扮演積極股東角色---證監會領導回應重啤事件 3月9日下午,全國政協委員、證監會主席助理朱從
機構投資者應扮演積極股東角色---證監會領導回應重啤事件
3月9日下午,全國政協委員、證監會主席助理朱從玖在證監會組織的媒體溝通會上表示,機構投資者應扮演積極股東的角色,大成基金在重慶啤酒事件中積極維權的做法就值得肯定。
朱從玖表示,加大對上市公司違法違規行為的監管和投資者權益的保護,既需要法律法規的完善,也需要投資者積極行事股東權利,促進上市公司提高公司治理,而不單單是做一個財務投資者。
對于重慶啤酒事件,朱從玖表示誰對誰錯雖然難以有定論,但是大成基金積極參與維權的行為是一個積極股東應有的行為,也帶動了其他投資者和輿論對該事件的討論,促進了這種討論更深入一個層次,因而值得肯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