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進一步加強白酒質量安全監管工作的通知》
《關于進一步加強白酒質量安全監管工作的通知》由瀘州市人民政府下發,核心在于推進企業職落實主體責任;
《關于進一步加強白酒質量安全監管工作的通知》由瀘州市人民政府下發,核心在于推進企業職落實主體責任;另一方面對白酒產業深度調整期,化危為機,強化質量安全綜合整治,為迎接白酒產業新一輪機遇期到來做好食品安全超前準備。
監管經費納入財政預算嚴重違法行為實施行業禁入:各區(縣)政府要履行食品安全領導責任和監管職能,把白酒質量安全監管工作經費納入本級財政預算,加強鄉鎮(街道)食品安全監管隊伍建設,把白酒質量安全監管工作落實到基層。瀘州市食安辦對各級部門的白酒質量安全監管工作的考核和評價,將作為年度食品安全考核的重要內容和評選先進的依據。
“食藥監部門要對轄區內白酒生產經營單位開展普查,查清白酒生產企業情況和質量安全管理狀況,建立白酒質量安全監管檔案。”瀘州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副局長楊明輝介紹,對存在嚴重違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和侵犯知名品牌知識產權等違法犯罪行為的白酒生產經營者、企業法定代表人等,將依法實施行業禁入。
落實白酒質量安全主體責任建立質量受權人制度各個政府和相關部門要督促白酒生產經營單位,嚴格落實進貨查驗、臺賬記錄、出廠檢驗等各項管理制度,落實企業內部質量控制。“從源頭、生產過程、成品等方面,嚴把白酒質量安全關。”
同時,瀘州市將率先在白酒“小巨人”企業中建立并實行質量受權人制度,企業應以書面文件形式授權企業法定代表人或者企業質量安全管理者為質量受權人。質量受權人承擔白酒原輔料使用、生產過程控制、產品檢驗和產品出廠等環節的簽字放行責任,對產品質量安全負責。“質量受權人在食品安全方面的權力,甚至大于企業法人,肩負企業產量質量安全重責。”楊明輝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