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國酒類管理情況
法國的葡萄酒使用原產地保護標識。法國建立了一整套嚴格和完善的葡萄酒分級與品質管理體系,并且制訂出國家法律加以保護。法定產區對土地、產量、品種、釀造工藝都有嚴格的限制,并且每年抽樣檢查,不合格者降級,其中“土地”是產區分級的決定因素。根據法國法律規定,其葡萄酒由高到低劃分為4個質量等級:法定產區餐酒(AOC)、優良地區餐酒(VDQS)、地區餐酒(VDP)、日常餐酒(VDT)。AOC是法國葡萄酒中最高的等級,其法規最嚴謹。首先必須符合法國國家原產地命名管理局(INAO)規定并經法國農業部認可的條件:包括原地區的土壤、氣候、葡萄品種、最低酒精含量、最高產量、培植方式、種植密度、修剪及釀酒工藝,有時還包括酒的陳釀條件,而且只有通過官方分析、品嘗和化驗的法定產區的葡萄生產的葡萄酒,才可獲得由法國國家原產地命名管理局授予的AOC標志。在法國葡萄酒4個等級中,質量最好的是法定產區的葡萄酒(AOC)。AOC直譯意思是原產區命名,意思是用特定地方的名稱對產于該地的產品命名,而該產品的質量或特性又是該地包括自然因素和人文因素在內的各種地理條件的總和。
法國酒水銷售許可證按銷售權限分為四個等級,第一等級只能出售飲料,第二等級可出售飲料和低度酒,第三等級可出飲料和中低度酒,第四等級可出售飲料和包括高度酒在內的所有酒類。等級越高,對開設銷售網點的要求也越高。酒類經銷商申請者要接受過有關酒類銷售和公共衛生的法律培訓,國籍需是歐盟成員國或與法國簽署過互惠協議的國家。一般情況下,城鎮平均每450人設一個酒類經銷商,經銷商密度高于這個標準的城鎮不再批準設立銷售點。限制醫院、學校、體育場等受保護單位附近的銷售點數量。申請的程序是:首先需向當地市政府或警察局提交申請,獲取行政審批,然后向海關申報財務情況,最后才可注冊成立公司。
法國比較著名的大型酒類行業協會主要有波爾多葡萄酒行業協會、波爾多列級酒莊聯合會、波爾多葡萄酒博覽會等。其中,波爾多葡萄酒行業協會是法國最大的酒類協會,由1.2萬名葡萄酒生產商和400多名葡萄酒經銷商組成,主要職能是推廣波爾多葡萄酒,促進企業出口,對葡萄酒消費、出口情況進行統計等;波爾多列級酒莊聯合會宗旨是促進法國優質葡萄酒的推銷,向世人展示高檔葡萄酒,讓媒體、公眾增進對波爾多葡萄酒的了解,共有會員132家;波爾多葡萄酒博覽會現已成為全球最大的葡萄酒盛會,依照慣例每年舉行一次,為期三天。一年(奇數年份)在法國波爾多城市舉辦,次年(偶數年份)在海外舉辦。至今,曾在東京、紐約、芝加哥和香港等海外城市舉辦。博覽會曾4次在香港舉辦,包括2010年亞太地區葡萄酒和烈酒展,共有來自35個國家的882名參展商,吸引了來自24個國家和地區的1.26萬名參觀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