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青銅峽市糧食局加強國有資產監管力度
寧夏青銅峽市糧食局加強國有資產監管力度
為建立完善新形勢下糧食企業國有資產經營管理機制,防止國有資產流失與浪費,確保國有資產保值增值,運營良好,市糧食局采取有力措施加強國有資產的監管力度,為企業經營營造良好的發展環境。
一是加強組織領導,統一思想認識。為切實管好用好國有資產,市糧食局專門成立了由局長任組長,局總支書記、工會主席任副組長,財務、業務、辦公室等相關人員及企業負責人為成員的領導小組,具體負責對糧食系統的資產經營、管理、清查、保值增值、監督等方面的職能,形成一個由決策者、監督者、經營管理者組成的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構架。
二是加強制度建設,統一規范管理。首先,建立會計核算制度。從資產的增加減少、運營和存量每一個環節入手,進行全程的管理和監督。對資產需要增加的糧庫,由該糧庫上報需增加資產的請示,國有資產監督管理領導小組對其必要性、可行性、科學性進行實地考查,后報經領導小組成員集體研究下發批復后執行,避免盲目投資,減少失誤。健全原始資料和登記臺帳,及時整理歸檔。對由于政策性造成資產減少的糧庫,從對資產處置程序、合法合規性等方面入手,對資產存量進行全面的清查登記,做到帳帳相符、帳實相符。其次,建立資產清查制度。定期或不定期開展資產清查核對工作,實現資產管理制度化。每年對企業開展一次資產清查核對的自查工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領導小組不定期進行資產清查的檢查工作,主要檢查資產增減變動情況,在用的資產有無實現保值增值和收益情況,租賃的資產是否按規定收取租賃收入,資產日常管理工作是否到位,是否安全完整,有無采取措施盤活資產存量,對土地方面有無被侵占或出現其它的糾紛。通過清查中發現的問題有針對性地提出整改意見,抓好整改措施的落實、堵塞漏洞。再次,建立資金管理制度。加強資金監管,嚴格執行大額資金使用審批制度,凡一次性購建(修理)固定資產、低值易耗品或其他物品的支出在3000元以上的,先行報請糧食局國有資產監督管理領導小組集體研究批準后,方可購建(修理)。在購建(修理)上述物品入帳時,要把國有資產監督管理領導小組的批復手續作為附件同時入帳。無批復手續不得入帳,不得“先斬后奏”,不得化整為零,弄虛作假。第四,建立租賃合同管理制度。企業在出租閑置資產時,必須報請糧食局國有資產監督管理領導小組批準后方可出租,租賃合同報國有資產監督管理領導小組備案。租賃時間原則上不超過一年。
三是加強企業管理,落實工作目標和責任。把國有資產管理納入正常的議事日程和企業年終目標管理考核項目,對資產管理責任到人,措施到位,管理規范。同時加強對國有資產管理工作的宣傳和教育,宣傳國有資產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政策和制度,增強了責任意識和法律意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