駐馬店市煙草局市區直屬分局成本價“團購”違法建筑 2012-05-03
駐馬店市煙草局市區直屬分局成本價“團購”違法建筑 2012-05-03
靠山吃山,煙草行業靠著國家給予的壟斷地位,吃壟斷資源帶來的豐厚利潤,享受比其它國民更多的公共資源與特權,雖然,近年來煙草行業也不斷加強并注重自身形象教育內部精神文明建設,但是,在河南省駐馬店市煙草專賣局,卻仍然牛氣沖天我行我素,不但涉嫌非法集資,還聯合開發商暗箱操作,“團購”了兩個違法樓盤的全部違法建筑以規避違法亂紀的風險。2003年,國務院下發了《關于促進房地產市場持續健康發展的通知》,通知規定:集資、合作建房是經濟適用住房建設的組成部分,其建設標準、參加對象和優惠政策,按照經濟適用住房的有關規定執行,任何單位不得以集資、合作建房名義,變相搞實物分房或房地產開發經營。但是,一方面是中央一道道禁令,嚴格杜絕集資建房,另一方面是各職能及紀檢監察部門漠然處置的不作為,把中央的禁令當成一紙空文。那么,壟斷國企駐馬店市煙草專賣局是怎樣“沖破”中央的一道道禁令,以“團購”形式變相集資建高檔住宅小區?以下是來自記者的調查:
近日,有知情人士向記者反映,為了給本系統職工謀福利,駐馬店市煙草專賣局市區直屬分局非法集資,聯合開發商暗箱操作,從2006年開始,歷時6年之久,采取定向開發的方式,成功使職工按成本價“團購”到兩個小區全部近400套住宅。目前,兩證尚未辦理,就已有一些購房者將住房轉手獲利。
在位于駐馬店市中華路與白橋路交叉口附近,記者找到這個名為“煙草九月天小區”的住宅小區。該小區由5棟6至12層的多層和高層住宅組成,環境優雅。
據了解,煙草九月天項目從2006年開始集資,隨后,項目進入規劃設計階段;而戶型面積從140余平方米至近200平方米不等,全部屬于超大的豪華戶型,而且配套設施在周邊小區中屬于一流,其中包括地溫空調等。
記者在采訪中了解到,煙草九月天小區共有6層的多層建筑兩棟,8層建筑兩棟,12層高的小高層建筑一棟;其中140余平米面積的在該小區所占比例不足五分之一,大部分為197平方米和181平方米的超大豪華型住宅;該小區購買者全部為駐馬店市煙草局市區直屬分局的干部和職工,購買的均價為每平方米1300元左右,記者通過調查后得知,而同期該小區周邊住宅每平方米的均價已經超過2000元。該小區2010年5月對駐馬店市煙草局市區直屬分局的干部職工交房后,至今沒有辦理房產證,而該小區至今不能辦理房產證的原因是,該小區從開始建筑至今,就是一個徹頭徹尾的違法建筑,因為,該小區占用的是駐馬店市飼料公司的土地,該宗用地是商業用地,而在駐馬店市煙草局市區直屬分局的“團購”下,變為了建設用地,土地用途的性質發生了改變。
雖然駐馬店市煙草局市區直屬分局“團購”了違法建筑,但因為是成本價,所以大部分職工不等交房,就轉手倒賣了“團購”房,從而獲取了巨額收益。記者在采訪中了解到,煙草九月天住宅小區至今已經有百分之四十左右的房源,被駐馬店市煙草局市區直屬分局職工轉手倒賣,而該小區極低的入住率也鮮有煙草局的職工入住。
駐馬店市煙草局市區直屬分局在成本價“團購”違法建筑煙草九月天之后,緊接著該局又在2007年底組織干部職工成本價“團購”了煙草太極小區近200套的全部房源。
太極小區位于駐馬店市文明路與練江路交叉口附近,共有兩棟高層建筑近200套房源,全部由駐馬店市煙草局市區直屬分局干部職工成本價“團購”,每平方米均價僅1500元,和煙草九月天住宅小區一樣,駐馬店市煙草局市區直屬分局干部職工幾乎又是人均一套。記者通過調查了解到,同期,駐馬店市電業局“團購”的龍源新城無論從地理位置和小區配套設施,均遠遠不及煙草太極小區,但“團購”價為每平方米2000元。
雖然,煙草太極小區還沒有交房,但如煙草九月天小區一樣,很多房源已經被駐馬店市煙草局市區直屬分局干部職工又轉手倒賣。其中,在轉手倒賣煙草太極小區時,駐馬店市煙草局市區直屬分局的干部職工稱:“該小區南鄰練江河,西鄰森林公園。是煙草局集資住房,單位家屬院封閉管理,防火防盜監控設施俱全,24小時保安巡邏值班,兩棟防震框架結構建筑之間距離100米開闊地上綠化景觀花園,地下車位。業主已交付地溫空調2.7萬,天然氣開口費3200元,集體辦理房產證。”
記者來到駐馬店市煙草專賣局采訪核實該局直屬分局變相集資建房一事,駐馬店市煙草專賣局局長秘書室周秘書稱,直屬分局變相集資建房一事市局沒參與也不清楚,建議記者到直屬分局采訪核實。駐馬店市煙草專賣局直屬分局王志勇局長正在辦公室門外坐在靠椅一邊悠閑看《特別關注》雜志,一邊在懶洋洋地曬太陽,面對記者的采訪提問他不耐煩地回答,我們局里職工想怎么買房子就怎么買,至于是不是違法建筑,我們不管。對于該局購房人員將所購買房屋向外界出售牟利的情況,王志勇稱:“那是職工個人的事情。”
該局辦公室主任告訴記者,該局“團購”的住宅由局工會出面統一組織,以成本的價格優惠職工,團購房款之所以職工個人交給局里并由局里統一保管并交納,是怕開發商逃跑,駐馬店市的房地產開發很亂,也曾經出現過開發商攜款潛逃的事件。但在記者的采訪過程中,王志勇局長又過來特別交待接受記者采訪的辦公室魏姓主任說:“今天過節,都提前下班”而打斷了記者的采訪,隨后,王志勇帶頭提前下班離崗了。
隨后,針對記者的采訪,駐馬店市煙草專賣局直屬分局給記者發來了情況說明:
2006年,河南天中三辰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擬在我公司南開發一處取名九月天的小區,因距離公司很近,我公司職工到開發公司了解開發情況的較多,開發公司老總聽說后主動找到我單位要求團購。由于團購金額較大,為對購房職工負責,最后由公司工會組織,經全體職工代表大會投票,選舉出臨時業主委員會,團購職工先將團購款交業主委員會(根據開發商的開發進度繳納房款,不是一次全額繳納),業主委員會根據開發商的施工進度撥付工程款。最后業主委員會與開發商達成了團購意向,此小區現已全部交工。至于練江路小區,是由于2006年團購時部分職工由于沒有購到房,現在見開發商資金、工程質量和信譽良好,就又有了團購的想法。正好2007年該開發公司又擬在練江路開發,聽說此事后,因為有了第一次合作,該開發商就又找到業委會洽談此事。由于房源較多想購房職工達不到團購要求,此消息傳到社會上后,很多購房者找到業委會要求加入團購,所以社會團購人員較多(占總房源85%,不是材料上說的職工人均一套)。當時人多嘴雜不好管理,后經業委會組織單位職工和社會上的團購代表,成立了練江路太極小區業主委員會(職工代表3人、社會人員代表5人),模式和九月天小區一樣。經小區業委會與開發商協商,達成了練江路太極小區的團購協議,現已完工處于收尾階段,預計2012上半年可以交房。此處小區因是城中村改造項目,為不誤工期,當時市政府批復邊建邊辦,目前各項手續正在完善中。
2006年8月14日,建設部、國土資源部以及監察部聯合下發《關于制止違規集資合作建房的通知》明確規定,自本通知下發之日起,一律停止審批黨政機關集資合作建房項目。嚴禁黨政機關利用職權或其影響,以任何名義、任何方式搞集資合作建房,超標準為本單位職工牟取住房利益。
上述通知還指出:對利用職權及其影響,以“委托代建”、“定向開發”、“團購”等方式變相搞集資合作建房,超標準為本單位職工牟取住房利益的,要追究有關單位領導的責任。
記者將繼續關注事態的發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