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化改革中必須繼續國有糧食企業主渠道作用
毫無疑問,在國有糧食企業繼續深化改革、加快創新發展的過程中,我國將堅持發展多渠道、多成分、多形式、
毫無疑問,在國有糧食企業繼續深化改革、加快創新發展的過程中,我國將堅持發展多渠道、多成分、多形式、少環節的糧食流通新體制和新格局。然而,我國又必須不斷強化國有糧食企業的主導地位和主渠道作用,把主渠道與多渠道有機結合起來。這一主張既符合現代市場經濟的規律,又符合中國國情和糧情,是完全正確的而必要的:一是,農業和糧食大國的需要;二是,保護生產者和消費者利益的需要;三是,建立健全糧食流通新體制和新機制的需要;四是,履行重大特殊任務的需要;五是,保障國家糧食安全的需要。現代市場經濟的原理和糧食市場經濟的實踐都證明:那種認為加強糧食主渠道必然阻止糧食市場發展的看法,不僅違背客觀實際,而且也與現代市場經濟規律相悖。
大量事實和經驗證明,保障國家糧食安全,還主要靠國有糧食企業,也只有國有糧食企業靠得住,靠得穩,讓人放心。為繼續加強和發揮國有糧食企業的主渠道作用,我國需要繼續培育和壯大一批國有或國有控股的地方大型糧食企業,有力增強區域糧食市場調控能力;扶持和提升大批量的骨干糧食產業化龍頭企業,增強優化資源配置和促進農民增收的示范帶動作用;配置和建立相當數量的糧食產業集群,形成充分開發利用資源、發展循環經濟、低碳經濟的基地。國有糧食企業在發揮聯合經營的過程中,企業體制機制必將創新,經營制度必將完善,資源配置必將優化。由此進一步派生出:現存呆滯資產將會盤活,多種優質資產將會用活,內在深厚潛力將會激活,促使企業結構層次由低向高過渡;市場競爭能力由弱到強轉化;發展質量和效益由劣向優提升。
大量經驗證明,糧食購銷企業與糧食倉儲企業、加工企業及其他多類企業聯合開展產業化經營,可取得優勢互補的效果。例如,中央糧食企業與地方國有糧食企業實行多種形式的聯合,聯手互動、優勢互補、開展購銷、服務三農,就能開拓出一條高效益、低成本、有利于城鄉協調發展的廣闊途徑。
國有糧食購銷企業就能夠充分利用現有的優勢條件,在公平、公正競爭中掌握充裕的商品糧源,占有足夠的市場份額,提供對路的優質服務,充分發揮糧食“市場主渠道”作用:在糧食收購上起主導作用,在糧食價格上起引導作用,在供應市場上起穩定作用,在規范市場秩序上起帶頭作用,在國家宏觀調控中起載體作用,在對生產者和消費者上起保護作用,在國家糧食安全上起保障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