努力探索海洋經濟科學發展新路 11-08
努力探索海洋經濟科學發展新路 11-08
國務院日前正式批復《廣東省海洋功能區劃(2011-2020年)》,明確要求“要堅持在發展中保護、在保護中發展的原則,合理配置海域資源,優化海洋開發空間布局,實現規劃用海、集約用海、生態用海、科技用海、依法用海,促進經濟平穩較快發展和社會和諧穩定”。海洋功能區劃的成功獲批,對于我省合理開發利用海洋資源,推動海洋經濟科學發展,建設海洋經濟強省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我省是海洋經濟大省,海岸線長約3368.1公里,海域面積達41.9萬平方公里。從資源優勢上說,擁有豐富的港口資源、海洋生物資源、濱海旅游資源等;從區位優勢上說,面向南海,毗鄰港澳,是我國參與經濟全球化的主要區域和對外開放的重要窗口。很明顯,我省發展海洋經濟優勢突出,基礎良好,潛力巨大。海洋已成為支撐我省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重要戰略基地,發展海洋經濟勢必成為今后發展的主攻方向和重要的增長極之一,建設海洋經濟強省勢必成為加快轉型升級的重要途徑和推進東西兩翼沿海地區崛起的主要抓手。
近年來,尤其是2010年國家將廣東列為全國海洋經濟發展試點地區以來,省委、省政府把加快發展海洋經濟擺上了更加突出重要的位置,不斷加快推進海洋綜合開發,我省海洋經濟呈現出總量大、增長快、活力足的良好發展態勢。與此同時,我們也必須看到,海洋資源環境壓力也在持續加大,加強海洋生態文明建設已刻不容緩。建設海洋經濟強省,絕不能重走當年陸地“先開發后保護、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必須按照科學發展觀的要求統籌海洋經濟發展規模、速度與資源環境的承載能力,把海洋經濟作為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經濟模式的重點領域。努力探索海洋經濟科學發展新路,是促進我省海洋經濟可持續發展和建設現代化海洋經濟強省的必然選擇,也是實現我省沿海地區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根本出路。
我省作為改革開放的先行區,一直以來,在陸海聯動防治海洋污染、海洋生態文明保護區建設、海洋環境容量研究和海洋碳匯試點等方面都在不停地探索和實踐。其中,《廣東省海洋功能區劃》就是以保護和合理利用海洋資源、提高海域使用效率、遏止海洋生態惡化、改善海洋環境質量為主線,根據我省海域自然條件、自然資源和經濟社會發展需求,按照海洋功能標準,將海域劃分為不同使用類型和不同環境質量要求的功能區,用以控制和引導海域的使用方向,保護和改善海洋生態環境,促進海域的合理開發和海洋經濟的可持續發展。該區劃方案是我省未來十年合理開發利用海洋資源、有效保護海洋生態環境的法定依據,也是確保我省海洋資源可持續利用、建設海洋經濟強省的綱領性文件。
當前,發展海洋經濟尤為強調“規劃用海、集約用海、生態用海、科技用海、依法用海”這五大用海原則,其背后深刻反映出的是整個海洋事業發展模式的清晰轉變,更是我國經濟社會科學發展的重大進步表現。加快轉變海洋經濟發展方式,優化用海布局,調整用海結構,改變傳統的分散、粗放用海方式,是現階段我省海洋管理的重要任務。堅持“五個用海”原則對于促進我省近岸、近海資源有序利用,拓展深海資源有效開發,規范各類海洋開發利用活動,保護海洋生態環境,推動海洋經濟又好又快發展具有重大意義。
建設海洋經濟強省是我省搶抓發展機遇的重大舉措,也是增強經濟可持續性的客觀選擇。為此,必須把發展海洋經濟、建設海洋生態文明與調整產業結構、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和促進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結合起來,堅持規劃引領,銳意改革創新,強化項目帶動,注重統籌協調,強化可持續發展,既要讓海洋為我省經濟社會發展注入新的活力,又要提高海洋生態承載力,實現人海和諧,同時也為全國海洋生態建設創造更多的成功經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