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品釣魚推銷員已構罪 07-09
正品釣魚推銷員已構罪 07-09 王某在一次趕集時碰上了老熟人潘某(已判刑),交談中潘某聲稱賣1噸飼料可以賺幾
正品釣魚推銷員已構罪 07-09
王某在一次趕集時碰上了老熟人潘某(已判刑),交談中潘某聲稱賣1噸飼料可以賺幾千元,幾番寒暄后,王某隨潘某等人來到重慶市某牧業發展有限公司,親自到該公司考察。
所謂考察,其實就是給這些推銷員上課。王某在這里才得知,能賺這么多利潤,并非賣正宗的飼料,而是潘某等人委托牧業公司生產的次品,為了打通市場獲取村民信任,先用正品飼料在當地免費試吃,次品購買價格為3000元/噸,而正品購買價格則為7000元/噸。
考察完后,王某就來到了河南省濟源市克井鎮,村民們試用了王某推銷的產品后,生豬每天幾乎長2斤,于是紛紛換成此飼料。眼瞅利潤這么高的行當,為王某帶路的當地村民任某立馬與王某商量,愿做當地的推銷商,在答應王某提出必須先一次性進貨15噸,預先支付22萬元,并分利潤50%的苛刻要求后,任某從王某處提取了現貨。不料,買來的飼料再次賣給村民后,豬兒卻不吃這套,所有的生豬吃后都拉稀不長,任某驚呼上當。
重慶市合川區法院審理后認為,王某以非法營利為目的,隱瞞事實真相,在銷售產品過程中以次充好,銷售金額共計22萬元,其行為已觸犯刑律,構成銷售偽劣產品罪。鑒于王某歸案后如實供述了其犯罪事實,積極賠償被害人的經濟損失,法院依法對其從輕處罰。據此,法院以銷售偽劣產品罪判處銷售偽劣豬飼料的王某有期徒刑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