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海洋與漁業局于近日對常州中心的檢測條件與能力進行了考核
為加強水產品質量安全檢測機構管理,進一步提高全省水產品質量安全檢測水平,根據《農產品質量安全法》、
為加強水產品質量安全檢測機構管理,進一步提高全省水產品質量安全檢測水平,根據《農產品質量安全法》、《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機構考核辦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江蘇省海洋與漁業局于近日對常州中心的檢測條件與能力進行了考核復查。
考核組采取申報材料審核和現場評審相結合的綜合考核方式,對中心的機構與人員、管理制度、典型性檢驗報告、計量認證情況、儀器設備、檔案管理、環境條件和檢測工作等方面是否符合從事江蘇省水產品質量安全檢測的基本條件和要求進行評審,通過現場匯報、察看實驗室,查閱體系文件,以及相關檔案、記錄、檢驗報告,并對相關人員進行了質詢,最后,考核組一致認為常州檢測中心各方面工作都開展的有條不紊,有序進展,完全具備正常開展水產品質量安全檢測的條件與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