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著力保障漁業安全生產工作順利實施
一是成立領導小組。成立以局長為組長,分管副局長為副組長,局屬相關科站室、沿海各鎮(區)漁業服務中心
一是成立領導小組。成立以局長為組長,分管副局長為副組長,局屬相關科站室、沿海各鎮(區)漁業服務中心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漁業安全生產領導小組;
二是明確責任。嚴格按照“屬地管理”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實行網格化管理。建立完善了從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到漁業鎮、漁村、船隊、漁船的五級漁業安全生產管理網絡,逐級簽訂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責任狀,明確各個單位和相關責任人的分工和責任,做到“一級抓一級、一級對一級負責”;
三是建立漁業安全生產協管員制度。在生產一線聘任32名漁業安全生產協管員,充分發揮其橋梁紐帶作用,上情下達,下情上報,協助當地鎮政府和漁業行政主管部門做好漁業船舶安全管理工作,確保把漁業安全生產的各項措施落到實處,為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全面開展提供堅實有力的組織保障;
四是嚴格落實編隊生產制度,進一步完善漁船安全救助網絡,加強漁船值班了望制度,密切注意海上氣象情況,特別在冷空氣、大霧等惡劣天氣時,防止碰撞事故的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