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度《水產品質量安全責任書》
山東省日照市東港區海洋與漁業局為切實加強水產品質量安全管理工作,提高水產品(包括苗種)質量,保證全
山東省日照市東港區海洋與漁業局為切實加強水產品質量安全管理工作,提高水產品(包括苗種)質量,保證全區水產產品的質量安全,近日與全區4個鎮(街道)水產工作站簽訂了2011年度《水產品質量安全責任書》,進一步明確了工作目標、事故控制指標和責任目標考核等具體措施。
一是切實落實水產品質量安全管理各項制度,協助做好本轄區內養殖、育苗場(戶)的質量安全管理工作。
二是嚴格加強餌料、飼料和漁藥等水產養殖、育苗生產投入品購進的管理,嚴把質量關,確保水產養殖、育苗生產過程中不投喂假冒、偽劣的餌料、飼料和國家明令禁止使用的藥物、非食用物質,無濫用添加劑行為。
三是定期組織生產人員進行質量安全、生產技術知識培訓或參加上級業務部門組織的培訓學習,不斷增強從業人員的質量安全責任意識,提高水產養殖、育苗生產技術水平
四是認真做好水產養殖生產、漁藥使用等六項表格記錄及索票索證工作,并按規定做到保存兩年以上,以備查驗,檢查合格率達到95%以上。
五是嚴格執行水產品質量安全管理規定,確保養殖生產投放健康安全的苗種、消費者食用健康安全的水產品,水產品質量監測抽檢合格率達到97%以上。
六是責任書執行情況與年度工作考核成績掛鉤,列入所在鎮(街道)水產年度工作考核項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