逛“天光圩”“周末圩” 買農戶自產蔬菜瓜果
記者近日從惠州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了解到,根據國務院關于鼓勵有序設立農產品直銷菜市場及早晚市等臨時攤點的有關精神,惠州擬在惠城區和仲愷區范圍內試點設立“天光圩”和周末農產品直銷臨時擺賣點(試點),銷售自產蔬菜和瓜果。
僅限銷售農戶農企自產蔬果
此次試點的農產品直銷臨時擺賣點分別是江南梅湖市場周末農產品直銷臨時擺賣點、江北衛國苑天光圩農產品直銷臨時擺賣點、江北惠州大橋北橋底天光圩農產品直銷臨時擺賣點、橋東東平南路天光圩農產品直銷臨時擺賣點、水口大湖溪商住綜合市場天光圩農產品直銷臨時擺賣點、河南岸吊雞瀝六橋旁天光圩農產品直銷臨時擺賣點、惠環和暢三路周末農產品直銷臨時擺賣點、陳江街道沿河路天光圩農產品直銷臨時擺賣點。
根據規定,“天光圩”和周末農產品直銷臨時擺賣點僅限農戶和農企自產的蔬菜和瓜果銷售。“天光圩”農產品直銷臨時擺賣點經營時間是每日5時—8時;周末農產品直銷臨時擺賣點經營時間是周六、周日5時—18時。
禁止周邊市場商戶進場擺賣
“要進入農產品直銷臨時擺賣點,必須滿足幾個條件。”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有關負責人告訴記者,本地農產品種植戶或者農產品生產企業應憑當地村委會(居委會)出具的種植戶(企業)身份證明,到轄區執法大隊提出申請,經同意后方可進入直銷點擺賣銷售;市物價、經貿、菜工辦、農批中心等部門組織產銷對接的農產品應憑引薦單位出具的證明,到轄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大隊提出申請,同意后方可進入直銷點擺賣銷售。
同時,進入直銷點擺賣經營的農戶和農企不得銷售有毒有害、腐壞變質和農藥殘余超標的農產品,做到誠信合法經營;要服從執法隊和直銷點工作人員的管理,自覺維護擺賣秩序,營造良好的秩序和環境。
據了解,直銷點銷售形式以擺賣專用車輛或四腳棚為主,不得隨地擺攤,禁止周邊市場商戶進入直銷點擺賣;不得利用直銷點進行各種形式的招商,禁止將直銷點變成“二道販子”的集散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