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家與五糧液矛盾升級
酒窖所有權之爭升級 宜賓釀酒世家將起訴五糧液-食品產業網
商宜賓釀酒世家尹家與五糧液公司對明代酒窖的爭奪戰再次升級。據最高人民檢察院主管的正義網昨日報道,尹家后人已經向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將五糧液告上法庭。
據了解,尹家代表尹孝功已于上周對宜賓五糧液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宜賓五糧液集團有限公司和四川省宜賓五糧液酒廠有限公司的民事訴訟,以及對宜賓市人民政府、宜賓市翠屏區人民政府的行政訴訟一起遞到了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
在訴訟中尹孝功提出,要求法院判決五糧液三公司停止使用非法占有的16口“尹長發升”明代釀酒窖池,將酒窖返還給原告;并判決三被告支付已經實際侵權使用期間的酒窖使用費,按實際天數以每天3萬元計算,直到停止侵權交還酒窖為止(從今年1月1日算起) ;同時要求判決被告承擔案件訴訟費和原告在案件中支付的合理費用。
就此事,昨日記者致電五糧液公司多位人士,但電話均無人接聽。
資料顯示,五糧液現存明代地穴式曲酒發酵窖,有600多年歷史,是奠定五糧液輝煌史的基礎。而今年4月份,卻曝出消息稱,有“泥巴國寶”之稱的16口酒窖是五糧液從釀酒世家尹家手中租來的。隨后,五糧液與尹家后人關于酒窖所有權的口水戰甚囂塵上。據尹孝功透露,這16口酒窯從明朝時起就是尹家的,宜賓解放后,尹家酒窖開始被五糧液酒廠租用,至今已近60年。
而2009年12月29日,五糧液公布《關于不再簽訂鼓樓街32號釀酒窖池租賃協議的通知》表示,五糧液公司已經與宜賓市房產公司、尹家財產法定繼承人簽訂了房屋轉讓協議,包括房屋內的酒窖池,因為酒窖池是房屋不可分拆的附屬物,沒有房屋和土地,酒窖池也就無法獨立存在。轉讓之后,酒窖產權屬于五糧液所有,以前簽的租約是錯的,每年支付租金是國有資產的流失。
對此,宜賓市政府方面也認為這16口酒窖是國有資產,歸五糧液所有。今年4月21日,宜賓市政府各級領導和五糧液進行磋商,最終認定古窖是國有資產,屬于五糧液所有,并判定1984年將16口酒窖判給尹家的454號文件《關于復查私改房屋結論通知》是錯誤的。并于5月12日,由宜賓市翠屏區政府將《撤銷〈關于復查私改房屋結論的通知〉有關內容的通知》發到尹家。
因此,此次尹孝功向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提出起訴,也將宜賓市政府告上了法庭,并要求法院撤銷《宜賓市翠屏區政府撤銷〈關于復查私改房屋結論的通知〉有關內容的通知》,同時恢復《關于復查私改房屋結論通知》。
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員表示已經收到了起訴書,至于是否立案將會另行通知。
據了解,尹家代表尹孝功已于上周對宜賓五糧液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宜賓五糧液集團有限公司和四川省宜賓五糧液酒廠有限公司的民事訴訟,以及對宜賓市人民政府、宜賓市翠屏區人民政府的行政訴訟一起遞到了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
在訴訟中尹孝功提出,要求法院判決五糧液三公司停止使用非法占有的16口“尹長發升”明代釀酒窖池,將酒窖返還給原告;并判決三被告支付已經實際侵權使用期間的酒窖使用費,按實際天數以每天3萬元計算,直到停止侵權交還酒窖為止(從今年1月1日算起) ;同時要求判決被告承擔案件訴訟費和原告在案件中支付的合理費用。
就此事,昨日記者致電五糧液公司多位人士,但電話均無人接聽。
資料顯示,五糧液現存明代地穴式曲酒發酵窖,有600多年歷史,是奠定五糧液輝煌史的基礎。而今年4月份,卻曝出消息稱,有“泥巴國寶”之稱的16口酒窖是五糧液從釀酒世家尹家手中租來的。隨后,五糧液與尹家后人關于酒窖所有權的口水戰甚囂塵上。據尹孝功透露,這16口酒窯從明朝時起就是尹家的,宜賓解放后,尹家酒窖開始被五糧液酒廠租用,至今已近60年。
而2009年12月29日,五糧液公布《關于不再簽訂鼓樓街32號釀酒窖池租賃協議的通知》表示,五糧液公司已經與宜賓市房產公司、尹家財產法定繼承人簽訂了房屋轉讓協議,包括房屋內的酒窖池,因為酒窖池是房屋不可分拆的附屬物,沒有房屋和土地,酒窖池也就無法獨立存在。轉讓之后,酒窖產權屬于五糧液所有,以前簽的租約是錯的,每年支付租金是國有資產的流失。
對此,宜賓市政府方面也認為這16口酒窖是國有資產,歸五糧液所有。今年4月21日,宜賓市政府各級領導和五糧液進行磋商,最終認定古窖是國有資產,屬于五糧液所有,并判定1984年將16口酒窖判給尹家的454號文件《關于復查私改房屋結論通知》是錯誤的。并于5月12日,由宜賓市翠屏區政府將《撤銷〈關于復查私改房屋結論的通知〉有關內容的通知》發到尹家。
因此,此次尹孝功向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提出起訴,也將宜賓市政府告上了法庭,并要求法院撤銷《宜賓市翠屏區政府撤銷〈關于復查私改房屋結論的通知〉有關內容的通知》,同時恢復《關于復查私改房屋結論通知》。
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員表示已經收到了起訴書,至于是否立案將會另行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