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臺老總喬洪被“雙規”的幾點思考
2007-05-17 11:39
企業新聞
引起業界及股市很大震動的“茅臺總經理喬洪被查”一事終于由傳聞變成了事實。11日下午,中共貴州省紀委機
引起業界及股市很大震動的“茅臺總經理喬洪被查”一事終于由傳聞變成了事實。11日下午,中共貴州省紀委機要室相關人士表示,“因涉嫌貪污受賄”喬洪雙規正在被調查,此消息由官方渠道得到了證實。(2007-5-12《新京報》)
喬洪雙規也不是空穴來風、無中生有,而是由來已久,只不過是沒有擺在桌面上而已。之前私下人們都在議論,就是這起案子的發現,如果沒有群眾的舉報,還能浮出水面嗎?為何在一夜之間,股市行情由連續上揚走勢平穩的貴州茅臺突然逆市大跌,當日全天停牌,來源于茅臺總經理喬洪被調查。但這起案子還是值得讓人一些思考。
首先,國有企業領導人的權力到底有多大,是民主決策還是個人專權。目前國有企業大部分實行董事長總經理負責制,個人負責就是一人說了算,決策會議都成了聾子耳朵擺設。當下一些企業,什么事也是由總經理拍板定案,在一些決策會議上,大家互相利用互相說好,你好我好大家好。發言不傷精骨,隔靴搔癢,老好人思想嚴重。其實這里面也有利益共同體,總經理有什么好處,副總也有,看好處的大小而已。可普通職工就不會有多大好處。比如是10個人要分配一個商品,10人都參與分配方案和2人參與分配10人方案結果肯定不一樣,如果是10人都參與分配方案,這十個人都有10分之一的收益,如果是2人分配,可能這兩人就會占絕大多數,而剩下的8人就會占少數。這是古希臘先哲亞里斯多德曾經闡述過的決策重要性理論,更是利益的促進。因而國企的個人專權導致了一些領導人的意志喪失,立場不定,因而專權讓其走向了罪惡的深淵。
其次,國企的反腐倡廉工作決不能喊在口上,而應落實在行動上。其實這幾年國企反腐倡廉工作一時也沒停止過,從報告國企領導人個人重大事項制度,到《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監督并重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實施綱要》。國企的反腐敗一直在進行,政府怎么搞,企業也怎么搞。搞來搞去走了形式,流于空泛。國企領導的述職述廉材料也是由秘書套用政府領導的形式,一、二、三、四、五,八股文章一大篇。講貢獻、講功勞、講成績多,談缺點、談過錯、談作風少,交到主管部門一個字也不看,鎖在柜中成了歷史,有時幾位老總的材料幾乎一模一樣,也沒有什么?吃頓飯,喝個酒,什么廉潔自律都過關,沒有不過關的。這樣從官方渠道怎么能抓住這些蛀蟲呢?只能靠群眾,可群眾也是在老總手下干活,怎么敢去揭露,有時候一份檢舉材料從下面反應上去,又會從上面層層批轉下來,舉報人的信件就會是老總治罪的依據,誰敢去揭露。
再之,國企領導是為職工謀事,還是為自己謀事。從喬洪的情況看,這起案子牽涉甚廣,其妻、四弟、四弟媳已相繼被“雙規”,三妹也被調查,目前喬家還有喬洪的兒子及二弟沒有接受調查,但此二人也多次收到消息,要求其主動接受調查,否則啟動司法程序。可見其不是為了企業的發展而發展,而是為了自己一家的發展而發,是為了自己親友的發展而謀利,目前該企業中高層進行了大換血。正是國企領導的私心雜念,才有了不為大家做事,而是認為大家的事是自己的事,家庭霸道作風作怪。自己的薪水一個勁兒的漲,工資是工資,外快是外快,可工人們的工資只能是按部就班?;蛟S一些企業的老總就認為,能在手下干活就不錯了,工資比社會上其他人還多。比起下崗者你還是幸運者,把國企當作自己的搖錢樹。沒有讓國有資產切實保值增值,也沒有讓職工得實惠。
莫玩火,玩火必自焚。喬洪及其親友團的倒臺和半數茅臺銷售高管的“清洗”,仿佛在告訴我們事情的真相。但愿不要讓過多的國企老總走火入魔了,落個階下囚,不知道下一個又是誰?
喬洪雙規也不是空穴來風、無中生有,而是由來已久,只不過是沒有擺在桌面上而已。之前私下人們都在議論,就是這起案子的發現,如果沒有群眾的舉報,還能浮出水面嗎?為何在一夜之間,股市行情由連續上揚走勢平穩的貴州茅臺突然逆市大跌,當日全天停牌,來源于茅臺總經理喬洪被調查。但這起案子還是值得讓人一些思考。
首先,國有企業領導人的權力到底有多大,是民主決策還是個人專權。目前國有企業大部分實行董事長總經理負責制,個人負責就是一人說了算,決策會議都成了聾子耳朵擺設。當下一些企業,什么事也是由總經理拍板定案,在一些決策會議上,大家互相利用互相說好,你好我好大家好。發言不傷精骨,隔靴搔癢,老好人思想嚴重。其實這里面也有利益共同體,總經理有什么好處,副總也有,看好處的大小而已。可普通職工就不會有多大好處。比如是10個人要分配一個商品,10人都參與分配方案和2人參與分配10人方案結果肯定不一樣,如果是10人都參與分配方案,這十個人都有10分之一的收益,如果是2人分配,可能這兩人就會占絕大多數,而剩下的8人就會占少數。這是古希臘先哲亞里斯多德曾經闡述過的決策重要性理論,更是利益的促進。因而國企的個人專權導致了一些領導人的意志喪失,立場不定,因而專權讓其走向了罪惡的深淵。
其次,國企的反腐倡廉工作決不能喊在口上,而應落實在行動上。其實這幾年國企反腐倡廉工作一時也沒停止過,從報告國企領導人個人重大事項制度,到《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監督并重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實施綱要》。國企的反腐敗一直在進行,政府怎么搞,企業也怎么搞。搞來搞去走了形式,流于空泛。國企領導的述職述廉材料也是由秘書套用政府領導的形式,一、二、三、四、五,八股文章一大篇。講貢獻、講功勞、講成績多,談缺點、談過錯、談作風少,交到主管部門一個字也不看,鎖在柜中成了歷史,有時幾位老總的材料幾乎一模一樣,也沒有什么?吃頓飯,喝個酒,什么廉潔自律都過關,沒有不過關的。這樣從官方渠道怎么能抓住這些蛀蟲呢?只能靠群眾,可群眾也是在老總手下干活,怎么敢去揭露,有時候一份檢舉材料從下面反應上去,又會從上面層層批轉下來,舉報人的信件就會是老總治罪的依據,誰敢去揭露。
再之,國企領導是為職工謀事,還是為自己謀事。從喬洪的情況看,這起案子牽涉甚廣,其妻、四弟、四弟媳已相繼被“雙規”,三妹也被調查,目前喬家還有喬洪的兒子及二弟沒有接受調查,但此二人也多次收到消息,要求其主動接受調查,否則啟動司法程序。可見其不是為了企業的發展而發展,而是為了自己一家的發展而發,是為了自己親友的發展而謀利,目前該企業中高層進行了大換血。正是國企領導的私心雜念,才有了不為大家做事,而是認為大家的事是自己的事,家庭霸道作風作怪。自己的薪水一個勁兒的漲,工資是工資,外快是外快,可工人們的工資只能是按部就班?;蛟S一些企業的老總就認為,能在手下干活就不錯了,工資比社會上其他人還多。比起下崗者你還是幸運者,把國企當作自己的搖錢樹。沒有讓國有資產切實保值增值,也沒有讓職工得實惠。
莫玩火,玩火必自焚。喬洪及其親友團的倒臺和半數茅臺銷售高管的“清洗”,仿佛在告訴我們事情的真相。但愿不要讓過多的國企老總走火入魔了,落個階下囚,不知道下一個又是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