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枝江酒業建立起酒類流通溯源制度
2007-10-26 13:46
企業新聞
10月24日,筆者從枝江市經濟商務局獲悉:8月30日,湖北枝江酒業股份有限公司企業管理辦公室聯合生產總調度
10月24日,筆者從枝江市經濟商務局獲悉:8月30日,湖北枝江酒業股份有限公司企業管理辦公室聯合生產總調度室對批號為ZJA45064/b和ZJA50027/A兩批次的枝江大曲成品酒及其對應的包裝物進行了一次市場撤回演練,結果顯示該公司成品酒、包裝物均具備可追溯性。標志湖北枝江酒業全面貫徹落實2006年1月1日起實施的《酒類流通管理辦法》,建立起切實可行的酒類流通溯源制度。
國家商務部《酒類流通管理辦法》規定:“酒類流通實行經營者備案登記制度和溯源制度。”“酒類經營者(供貨方)在批發酒類商品時應填制《酒類流通隨附單》(以下簡稱《隨附單》),詳細記錄酒類商品流通信息。《隨附單》隨附于酒類流通的全過程,單隨貨走,單貨相符,實現酒類商品自出廠到銷售終端全過程流通信息的可追溯性。”
據了解,湖北枝江酒業股份有限公司已于去年在商務主管部門按規定辦理了酒類流通備案登記手續,并在枝江市率先建立起溯源制度。
來源:中國農產品加工網
